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驾驶员在高速匝道掉头会在哪处理

驾驶员在高速匝道掉头会在哪处理
  
  一、驾驶员在高速匝道掉头会在哪处理?
  
  高速匝道掉头一般都是在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条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
  
  第五条 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应当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六条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
  
  二、高速掉头扣几分?
  
  高速上掉头一次性扣12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规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所以高速公路倒车、逆行、掉头,会被处以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不仅要被罚款200元,还会一次记满12分。
  
  全国各地,高速公路的闸道上安的肯定有摄像头,只要在闸道上掉头是一定可以拍到的,关键是驾驶员自己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很多高速公路上的重大交通事故都是因为违法掉头、逆向行驶才造成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三轮车交强险赔偿标准是多少?
      三轮车交强险赔偿标准是多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2006年3月1日国务院第127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06年7月1日起施......


·a1驾照年审新规定有哪些
      a1驾照年审新规定有哪些我们可以发现,周边的小伙伴是人手必备的东西便是驾照啦。当然在21新世纪以来,拥有驾照已经不是一项特殊技能了,驾照变得越......


·什么情况下领取失业金?
      1、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第十八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虚假离婚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虚假离婚在当今社会是十分盛行的,如果夫妻一方在外欠债又无法偿还时,为了转移家中的财产,往往夫妻之间会采用虚假离婚的方式。那你知道虚假离婚的法......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是如何写?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是如何写?平时您都应该看过很多豪门家族勾心斗角的电视剧,可能都会有关于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这样一个情节:因为家族建立起来的......


·无主物埋藏物的归属权是怎么样的?
      无主物埋藏物的归属权是怎么样的?我们知道,无主物是指没有所有者的东西,我们听说过很多拾到了无主物之后,对于无主物归属的争议,严重的会引起一些......


·领证需要带什么证件
      领证需要带什么证件1、申请结婚双方当事人有效身份证2、双方户口薄3、3张2寸红底免冠合照4、申请书:到了民政局后,新人要按要求填写结婚申请......


·非法集资犯罪的中常见的刑法罪名是什么?
      当代社会,非法集资这种犯罪在我国是需要进行严厉打击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刑法所规定的非法集资犯罪的罪名涉及到的并不是非法集资罪而是一些相关的......


·法院生效判决不执行什么后果
      法院生效判决不执行什么后果一、法院生效判决不执行什么后果法院的判决是赋予国家强制力的,你应该主动履行。如果不履行有三个后果:1、由人民......


·医疗仲裁机制的特点有哪些?
      医疗仲裁机制的特点有哪些?一、具有公正性、权威性仲裁机构具有民间性质,独立于行政机关,仲裁员是兼职的,不属于仲裁机构,可以避免行政干预;仲......


·怎样判断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
      怎样判断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的认定,应当从债务的形成原因和用途来处理,用于家庭开支或者共同生活开支的,就属于共同债务。具体内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