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分工分类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
一、共同犯罪分工分类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
共同犯罪分工分类在法律上的认定是:
1、以行为分工为标准,分为实行犯、教唆犯、帮助犯,有的再加上组织犯,大多数国家的作法。
能清晰表明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行为性质,无法明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大小。
2、以作用为标准,分为主犯和从犯、胁从犯,中国古代刑法中的作法。
能清晰表明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但却不能明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行为性质内容。我国《刑法》采取“以作用标准为主,以分工标准为补充”划分方法,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
二、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形有哪些?
1.共同过失犯罪行为
即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属于共犯,只需根据个人的过失犯罪情况分别负相应的刑事责任即可。
2.故意加过失的情形
二人以上实施共同的危害行为,但罪过形式不同,即一人为故意犯罪,一人为过失犯罪,虽然两人的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但不属于共同犯罪。
3.犯罪的故意内容不同
该不同的罪过内容能够决定行为性质不同。
4.同时犯不成立共同犯罪
所谓同时犯,即指没有共同实行犯罪的意思联络,而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场所实施同一性质的犯罪行为,对此应作为单独犯罪分别论处。
5.实行过限的情形
所谓实行过限,即超出共同故意范围之外的犯罪行为,这部分过限不属于共犯范畴。共犯人超过共同犯罪故意又犯其他罪的,对其他罪只能由实行该种犯罪行为的人独自负责,其他共犯人对此不负刑事责任。
6.事前无通谋的事后帮助
事前无通谋的事后帮助行为主要是指事后窝藏、包庇、窝赃、销赃等行为,对此,不构成共同犯罪。因为在事先无通谋、在犯罪实行过程中也无通谋,故缺乏共犯的主观条件,对这种事后帮助行为应单独定罪。
7.先后犯的特殊情形
所谓先后犯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在同一或者极为接近的时间、 场所,对同一犯罪对象先后实施同种犯罪,而主观上没有犯意联系的情况。由于行为人在主观上没有共同故意,因而不构成共同犯罪。行为人对其行为只能由各人分别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共同犯罪的认定和处理,应当严格基于共同犯罪的具体条件来进行适用,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共同犯罪的判决处理情况,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司法机关来进行合法的处理,也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公司有权辞退员工的情况包括什么
公司有权辞退员工的情况包括什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规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法的情形有: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劳动仲裁找不到对方怎么办?
劳动仲裁找不到对方怎么办?1、可以可以采用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鉴于无法找到当事人,一般可采用留置送达(留置于经营场所,须有见证人)、公告送......
·贩毒是什么类型的犯罪
我国对于毒品犯罪一直严厉打击,并且,在我国无论吸毒、藏毒还是贩毒都要受到相关法律的严厉惩罚。在这三种犯罪之中,贩毒人员会受到国家最大力度的惩......
·股权转让合同模板是什么?
股权转让合同模板是什么?我们知道每个公司几乎都有一定的股东,也就是这个公司的投资人,很多融资在壮大自己的实力的时候就会通过融资的方式来进行......
·刑事简易程序的适用
在刑事案件中,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罪犯,证据充分、争议不大等,一般采用刑事简易程序,你知道刑事简易程序的范围吗?对此理解吗?刑事简易程序应该适用......
·如何才能安全购买动迁房?
如何才能安全购买动迁房?一、如何才能安全购买动迁房?动迁安置房屋毕竟要满三年才能过户,时间跨度比较长,购买此类房屋的风险与购买普通房屋相比......
·购房意向金合同违约金有吗?
购房意向金合同违约金有吗?需要的。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双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购房意向书虽然不是正式的商品房买......
·支票背书是什么?
支票背书是什么意思,有什么注意事项现代社会,交易支付金额可以用现金、刷卡银行转账、现金支票等等。当您遇到了现金支票,在需要背书转让时,您对于支......
·什么情形下对交通运输工具负责人处罚款?
什么情形下对交通运输工具负责人处罚款?1、交通运输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其负责人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1)未经查验准许擅自出境入境或者未......
·涉嫌非法行医罪该如何处罚
涉嫌非法行医罪该如何处罚法律中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犯非法行医罪。如果没有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则不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