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遗嘱继承适用法律依据是什么

遗嘱继承适用法律依据是什么?遗嘱继承适用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二、哪些遗嘱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总之,遗嘱继承是肯定优先于法定继承的,除非能证明遗嘱是伪造的或其他导致遗嘱无效的法定情形,在遗嘱中想把遗产给了谁,是由被继承人自己做决定的,哪怕给了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也是有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交通肇事逃逸的责任是怎样
      交通肇事逃逸的责任是怎样一、交通肇事逃逸的责任是怎样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逃逸当事人的责任可以有以下几种结果:1、事故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


·未婚生子抚养权怎么定
      未婚生子抚养权怎么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


·一、交通事故定损伤有没有限制时间?
      一、交通事故定损伤有没有限制时间?有限制的;交通事故定损有无时间限制,参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取保候审可以在省内活动吗?
      取保候审可以在省内活动吗?一、取保候审可以在省内活动吗?不可以,只能在现在居住的市内或县内;《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


·聚众打人取保保证金退回流程是怎样规定的呢。
      在判决书生效之后,向法院申请退还。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或者支付一定的保证金,保证被保全当事人的利益不受损害。待案件结束后,......


·法院拍卖附随义务内容有哪些?
      法院拍卖附随义务内容有哪些?我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


·购房违约金的法律规定具体?
      购房违约金的法律规定具体有哪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


·老公缓刑怎么办离婚登记
      老公缓刑怎么办离婚登记一、老公缓刑怎么办离婚登记?丈夫缓刑期间可以到男女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离婚登记的流程,可分为申请、审查......


·公安处理交通事故的流程
      众所周知,交通事故一般是由公安交警部门来处理的,那么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具体是怎么进行的呢?关于公安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流程问题,我们将在下......


·检察院刑事抗诉条件有哪些
      一、检察院刑事抗诉条件有哪些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的......


·一、夫妻财产公证后可以分户吗?
      一、夫妻财产公证后可以分户吗?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可以是未婚夫妻在婚前申办,也可由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申办。申办该协议公证须由当事人双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