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被胁迫结婚是否能认定婚姻无效?

被胁迫结婚是否能认定婚姻无效?
  
  被胁迫结婚是否能认定婚姻无效?
  
  1、胁迫结婚,可以申请撤销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因胁迫而结婚”,主要是结婚的一方或者是其他人,对结婚的另一方,予以威胁或损害,使该方违背自己意愿而结婚。这种胁迫,可以是一种暴力上的威胁,也可以是一种精神上的要挟,如以揭露当事人的隐私为要挟等等。注意:只有受胁迫一方有权提出撤销申请,一年之内提出申请有效。
  
  2、应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申请
  
  在我国,当事人自己不能随便撤销婚姻,只能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是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它们来撤销婚姻,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撤销婚姻。
  
  3、可撤销婚姻自始无效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由于结婚当时违背了双方自愿的原则,不具备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因此在结婚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受害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该婚姻的申请,由此使该婚姻自始无效的法律制度。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员工擅自离职造成损失单位如何追偿?
      员工擅自离职造成损失单位如何追偿?一、劳动者因职务行为导致用人单位遭受损失的,单位如何追偿损失?用人单位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量:1、用人单位......


·办离婚手续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办离婚手续可以在异地办理吗对于离婚手续是否可以在异地办理,相信很多人还是一头雾水,众说纷纭,一些人认为可以,另一些人认为不可以。首先我们要知......


·收养人要具备哪些条件
      收养人要具备哪些条件一、收养人要具备哪些条件(一)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


·办理入职时候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办理入职时候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个人信息登记表:也就是简历,无需赘言。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大部分企业都会要求提供,这里说明一下常见的身份证复......


·赠与现金要交什么税
      个人所得税。接受赠与的现金属于偶然所得,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


·合同抗辩权哪三类抗辩权?
      合同抗辩权哪三类抗辩权?抗辩权是指他人行使对抗权时的一种对抗的权利,常见的抗辩权非常多,抗辩权的分类有狭义的解释和广义的解释,而且抗辩权的种......


·二手房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
      在我国,虽说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内容主要是由房屋买卖双方的意愿决定的,但为了保护交易当事人的利益,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有些合同条款还是必须要有......


·能否以分公司名义解除劳动合同
      能否以分公司名义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用分公司的名义解除劳动合同。不过用人单位跟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的。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


·新房屋建筑工程承包范围有哪些
      新房屋建筑工程承包范围有哪些?一般建筑工程都是承包给工程团队进行建设,我们最后再进行验收。承包给他人就要签订合同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死刑执行后该怎么处理?
      虽然我们还保留的有死刑,但实践中也是谨慎的适用死刑。而对死刑的执行也有严格的程序要求,死刑执行之后也需要做出相应的处罚。那到底在死刑执行后要......


·拾得遗失物的法律效力是什么样的?
      拾得遗失物的法律效力是什么样的?一、拾得遗失物的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