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通常借条押金怎么写才规范 一、通常借条押金怎么写才规范?

通常借条押金怎么写才规范
  
  一、通常借条押金怎么写才规范?
  
  1、借条的写法
  
  借条
  
  借款人 :
  
  姓名:____
  
  性别:____
  
  民族: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整,期限为____个月.
  
  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还清.
  
  此据
  
  借款人: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
  
  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
  
  2、押金条的写法
  
  押金条
  
  今收到________房屋出租押金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元。该押金在合同到期后退还租房人。经双方协商,如因个人原因而造成中途不租或合同未到期退出租房,押金概不退还。租房时间:年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月____日止。
  
  押金人: 收款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日期: 日期
  
  二、押金什么时候退还?
  
  (一)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二)签订租房合同前约定退还条件和日期。
  
  最好把房间里有的东西和新旧情况写清楚,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时一定要清点好房屋内部设施如门窗,家电、家具,煤气等,并且在看房时检查一下家电的正常运作 情况,家具的完好程度等,然后将其一一列入到清单内。最好注明如果出现故障时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也好免除租房者在入住后,家用电器等发生毛病维修时与房 主产生矛盾,责任划分不清,注意有没有漏水,东西有没有损坏的情况。
  
  (三)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押金必须退还。
  
  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四)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时退还押金。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
  
  (五)如果没有造成合同约定的损失应于合同解除时退还。
  
  如没有造成该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借条和押金条是两回事,如果是借钱交押金的话,在借条当中写清楚自己借钱的目的是为了交押金即可,但如果是给房东交押金的,必须要让房东出押金条,借条只能存在于借贷关系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原告撤诉的后果都有哪些
      原告撤诉的后果都有哪些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1)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都会直接引起终结诉讼......


·国家赔偿调解书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公民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受到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法行为侵害后,公民要勇于维权,可以想法院提出申请国家赔偿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在开庭前进行调......


·协议离婚抚养费反悔如何处理?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以及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而后离婚的方式。离婚协议中需要约定的内容就包括子女的抚养费这一项,在约定之后如果......


·司法鉴定是怎么鉴定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司法鉴定是怎么鉴定的程序是怎么样的?一、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二、申请鉴定时,要预交鉴定费用,并提供相关材料。三、当事......


·一、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法律依据是什么?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法律依据是《合同法》,《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


·不予批捕后取保候审可以吗?
      一、不予批捕后取保候审可以吗?可以,具体情况如下:1、对于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该在接到通知之后立即办理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


·员工辞职的流程是怎样的
      员工要是觉得工作不太合适自己或者有了更好的选择,那么此时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当然,此时需要满足法律中规定的辞职条件才行,此外辞职也有具体......


·在我国公司债券期限一般多长
      公司债券的发行期限有多长债券按期限的长短可分为长期债券、中期债券和短期债券。长期债券期限在10年以上,短期债券期限一般在1年以内,中期债券的期限......


·女方出轨又提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女方出轨又提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财产可以不进行分割。(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犯罪分子自首是减刑的条件吗?
      减刑一般是针对正在监狱服刑的罪犯,如果可以满足减刑的条件,那么实际服刑的期限就会比法院判决的期限少一些。但减刑也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那自首是......


·保证工程质量的组织措施有哪些
      保证工程质量的组织措施有哪些?作为工程最重要的就是工程的质量问题,建筑行业内部和法律上对此也有明确的规定,而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就成了建筑行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