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事案件追诉期起算点该怎么确定

刑事案件追诉期起算点该怎么确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对于“法定最高刑”的确定,应根据刑法规定的条款和量刑幅度,按法定最高刑来计算追诉期限。如果所犯罪行的刑罚分别规定有几条或几款时,按其罪应适用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期限。刑事追诉时效相关知识介绍:“认为必须追诉的”犯罪,应当限于那些社会危害特别严重,行为人的人身危害性特别言重,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大、经过20年以后仍然没有被社会遗忘的一些重大犯罪。如果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以后即使认为必须追诉的,也不得追诉。在时效的计算上,根据刑法的规定:追诉时效从犯罪之日其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止之日起计算。例如:对于非法拘禁罪,属于典型的继续犯,在非法使他人失去人身自由时,成立犯罪既遂,在非法拘禁状态结束时犯罪终了。因此非法拘禁罪的追诉时效应当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设立追诉时效制度的目的显然不是故意放纵犯罪,而是为了有效地实现刑法的目的。有利于司法机关集中精力惩治现行犯罪活动,有利于社会秩序的安定,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二、在以下情况下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1)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刑事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各国对追诉时效规定不一,最长的达30年,最短的仅3个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行使货物留置权程序
      行使货物留置权程序当货物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时候,承运人可以依据货物运输合同或依法律的规定留置财产......


·上海抚养费上下限是如果规定的?
      上海抚养费上下限是如果规定的?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


·小客车超载处罚标准是什么
      小客车超载处罚标准是什么小客车超载就是没有按照核定准载的人数运载,这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一旦被发现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那么你知道小客车超载处罚......


·法律规定债的担保形式有几种
      法律规定债的担保形式有几种一、债的担保形式有几种常见的债权担保形式一般有以下五种:第一、质押,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


·商标权的终止的情形?
      商标权的终止的情形有哪些?一、商标权的终止的情形有哪些(1)因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限届满又末办理续展注册,导致注册商标注销,商标权因而终止。......


·劳动合同的解除实训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解除实训的依据是什么?劳动合同的解除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处理。1、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


·单方事故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单方事故肇事逃逸怎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


·服刑期间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服刑期间诉讼时效是否中断?法律没有规定权利人服刑期间属于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法律情形,目前,部分法院根据中止的自由裁量权认定服刑属于时效中止的......


·尽管醉驾入刑的规定
      尽管醉驾入刑的规定已经实施多年,但是现在仍然有不少人喝酒了还开车,如果被交警查到的话,会接受酒精含量测试。符合醉驾标准的,交警将当事人约束到......


·劳动者如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如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具体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1、预告解除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1)劳动者提前......


·刑事案件上诉审理期限要多久
      一、刑事案件上诉审理期限要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