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申诉状应该怎么写

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申诉状应该怎么写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申诉状应该怎么写?
  
  刑事申诉状
  
  申诉人(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委托律师):
  
  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律师只需写明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申诉人_________对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字第___________号刑事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写明请求事项的要点。
  
  事实与理由:
  
  写明基本的案情事实,审判结果以及具体的申诉理由和法律依据。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诉人:
  
  代书人:
  
  年月日
  
  附:原审_____________书复印件1份
  
  二、法院启动申诉程序的条件是什么?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枉法裁判行为的。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事申诉的话,即意味着故意损坏财物案件当中的犯罪嫌疑人对二审的判决结果有争议,但事实上二审的判决已经非常的严谨,如果没有重大证据,最高院是根本不会启动申诉程序的。不过,申诉也是犯罪嫌疑人拥有的权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现如今无论是三险一金还是五险一金,都已经成为大家茶余饭后谈论
      现如今无论是三险一金还是五险一金,都已经成为您茶余饭后谈论的民生话题。您知道五险指的是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欺诈消费者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欺诈消费者管理办法是怎样的?欺诈消费者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依法制止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消费者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22〕1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2年6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70次会议通过,自20......


·土地使用权为40年过后该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是我国对土地管理的一种方式,土地使用一般是有四十年、五十年和七十年。在拥有使用权的话使用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如果土地使用权为40年......


·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丢了怎么办?
      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丢了怎么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了,劳动者可以到原用人单位请他们帮忙重新出具一份,通常情况下,通常用人单位会给劳动者......


·民事诉讼律师收入是多少?
      民事诉讼律师收入是多少?民事案件律师费最低标准2500元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各类仲裁案件等都实......


·一、非工伤劳动合同到期后必须要终止劳动关系吗?
      一、非工伤劳动合同到期后必须要终止劳动关系吗?非工伤劳动合同到期后并非是必须要终止劳动关系,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个人怎样申请专利,申请专利应该做些什么
      个人怎样申请专利,申请专利应该做些什么当人们有了一项发明创造的时候,为了不让他人对其进行模仿、盗用,往往都会去申请专利来对它进行保护,那你知道......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了宝宝抚养权归谁?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了宝宝抚养权归谁?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了宝宝抚养权归女方,如果孩子年龄比较小的话,一般情况下都是跟随女方一起。孩子抚养权一般综......


·约定工资可以包括加班费吗
      有的用人单位为了逃避支付加班工资,延长工作时间,更大限度地利用劳动者,常常在合同中约定“加班费包含在工资中”。事实上,正常的工资和加班工资是......


·夫妻离婚如何分割股权,离婚时怎样分割公司股权
      夫妻持有的公司股份也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一部分,因此,要是夫妻离婚的话,也是需要对这部分财产做出分割的。那么夫妻离婚如何分割股权呢?相信很多人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