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交通事故去法院立案材料

交通事故去法院立案材料
  
  1、民事起诉状
  
  必须要用黑色签笔字签本人的姓名加公章。通常起诉司机、车主、保险公司,三个被告交四份起诉状,证据材料复印件四份。
  
  2、原告要提交的证据
  
  原告的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被告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或交警队打印的信息资料,保险公司的保险单。
  
  如果受害者死亡的还要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复印件。
  
  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诊断书、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种费用的票据复印件。
  
  原告经济困难的,还可以申请缓交诉讼费,但是要提交当地乡镇民政部门或政府出具的困难证明及申请书。
  
  3、如果被告为企业时,原告要上网打印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4、原告为企业的,则提交当年年审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
  
  原告有委托代理人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应有具体的委托事项。公民的委托必须由本人来签名,委托公民代理的须有法院认可;企业委托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委托人涉外、港澳台,其委托书应由相关部门予以公证。
  
  6、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原告的联系方式及住址),证据目录一式三份(列清单,写明原件或者复印件)。
  
  二、交通事故立案费用怎么收
  
  1、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
  
  2、申请费。
  
  申请费包括: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申请保全措施。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其中,案件受理费包括:
  
  (1)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2)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3)再审案件中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4)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受理费;
  
  (5)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受理费。
  
  交通事故案件起诉至法院后,法院固然应当根据法庭调查的事实对事故责任进行确认,调查范围不受公安机关责任认定书的限制,但在通常情况下,当事人没有确凿证据推翻责任认定书的内容时,法院都会采信公安机关对责任的认定,并以此为基础确定有关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因此,当事人在拿到交通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时,一定要仔细看清责任认定内容。如果不服,要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变更经营范围需要什么资料?
      变更经营范围需要什么资料?一、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所需准备资料如下: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2、《企业(公司)申请......


·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


·认罪认罚罚金是指什么?
      认罪认罚是指在审判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良好,认同法庭宣判的处罚,接受处罚,这样法庭会在判决的时候从轻处理,那如果认罪认罚的话,处罚的金额......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一方婚前债务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一方婚前债务一、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一方婚前债务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下列债务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一)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


·哪些条件下债务可以免除
      哪些条件下债务可以免除1、债权人免除债务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应怎么处理?
      我们都知道专利对于一个人来说是特别重要的,因为个人的专利是不能受到别人侵犯的,那么对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应怎么处理?主要通种双方的调解,如......


·事故后出生的孩子可否主张抚养费事故后出生的孩子可主张抚养费
      事故后出生的孩子可否主张抚养费事故后出生的孩子可主张抚养费,等到孩子出生并成活时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


·合同中的要约是什么意思?
      在要约问题上,是有很多需要注意的,比如说要约的签订,要约特点、要约内容等。我们说了这么多,但是,要约到底是什么呢?合同中的要约是什么意思?在......


·一、交通事故本车人员受伤赔偿协议怎么写?
      一、交通事故本车人员受伤赔偿协议怎么写?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甲方(受害人或者其亲属):乙方(驾驶人或者其亲属):年月日时分许,乙方驾驶车......


·索赔函范文的内容有哪些
      索赔函范文的内容有哪些?索赔函,是一种常见的用于索赔损失的文件,在我们向对方申请索赔的时候,一般都是需要用到索赔函的。那么,索赔函范文是什么......


·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