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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漏税1000万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偷税漏税1000万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偷税漏税1000万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2、对单位犯罪的处罚
  
  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二、逃税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偷税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偷税的。
  
  三、合理避税和偷税漏税的区别是什么?
  
  1、避税是合法的,是不违法的,这是与非法的偷税漏税根本的区别。
  
  2、避税的目的是通过避免缴税、少缴税和推迟缴税,使税收负担最小化;偷税漏税是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
  
  3、避税的手段是利用税法的不完善之处或漏洞;而偷税漏税是对法律的无视。
  
  4、避税技术的应用一般应在应纳税事实发生之前。偷税漏税可以发生在纳税之前,也会发生在纳税之后。
  
  如果对偷税漏税的这种行为是进行行政处罚的,偷税漏税1000万元产生的罚款数额也非常多,除此之外,税务机关会责令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交齐偷漏税款,如果不能交齐偷漏税款的,也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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