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行政诉讼土地征收的时效是多久?

行政诉讼土地征收的时效是多久?土地征收行政诉讼是6个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是什么?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3、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程序简便、迅速、廉价,但公正性有限;行政诉讼程序复杂且需要更多的成本,但公正的可靠性大。行政复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而行政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度等。4、二者的审查强度不同。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则上法院只能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而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5、二者的受理和审查范围不同。《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对于受理范围均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从列举事项来看,《行政复议法》的受案范围要广于《行政诉讼法》。此外,《行政复议法》还规定对国务院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审查申请。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行政诉讼的具体认定情况,应当基于相关法律规定中要求的情况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土地征收的相关过程,应当符合行政法规的程序,如果存在程序错误或者其它情况的,当事人可以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诉讼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在我国公民应该怎么维护肖像权
      虽然我们大多数的公民都知道自身的肖像权是受到保护的,但实际上在与之相关的法律制度当中对肖像权的规定非常的少,法院在处理的时候有很大程度都是通......


·涉外婚姻的子女抚养权怎么确定?
      涉外婚姻的子女抚养权怎么确定??一、涉外婚姻的子女抚养权怎么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我国和国外法律规定差异较大,一般来说未成年子女在国外的......


·在外地身份证原件丢了怎么补办
      在外地身份证原件丢了怎么补办?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2、缴纳证件工本费,申请补领的......


·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间期限的要求
      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间期限的要求一、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间期限的要求如果实在非离不可,那就得在第一次离婚诉讼后,六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除此以外......


·聚众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的区别有哪些
      在关于赌博类犯罪中,比较常见的就是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但这与我们现实生活中打麻将和开设麻将馆的行为都还有一定的的差距,因此实践中不能直接......


·离婚男方要给女方补偿嘛?
      离婚男方要给女方补偿嘛?离婚赔偿的法律条件:(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具体说来,离婚赔......


·我国盐城社会抚养费多少
      其实社会抚养费就是生活中您常说的超生应该缴纳的罚款。但其实社会抚养费只是一种强制性的行政性收费,严格来说也不能算作惩罚。不过,各地的社会抚养......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制度规定是什么
      有下面几个情节之一的,我国的国务院里面专门管理专利的行政部门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只要是满足了实施条件的个人或者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相关的单位......


·协议离婚后变更抚养权是否可行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变更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都是之前夫妻是诉讼离婚的,因而有的人就认为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的话,那可能之后就无法变更抚养权了。那究竟夫......


·房产证具有什么显著特点作为证书之一种
      房产证具有什么显著特点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会判得重吗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会判得重吗一、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会判得重吗?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犯罪情节重的,法院判刑就重,最重的判刑标准是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