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财产中具体可以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要是夫妻离婚的话,那么财产性质的不同,此时的处理也就是不同的。究竟实践中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
从婚姻法关于个人财产的界定可以推断出,夫妻一方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形成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可见,夫妻一方因身体受侵权而所获得的赔偿也不是夫妻共有财产,而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地说,夫妻一方对他人的侵权之债,也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是侵权一方的个人债务,应当由其个人承担,其配偶对外没有义务赔偿。
二、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要件
夫妻一方未实施侵权行为,主观上也无过错,令其分担对方的侵权责任,与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相抵触。
在民法上,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应具备以下四个要件:
(一)行为人对受害人实施了侵权行为;
(二)该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了损害后果;
(三)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四)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
夫妻一方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因为故意或因为过失,总之造成损害的原因是夫妻一方的侵权行为及主观过错,而另一方未实施侵权行为,主观上也不具有过错,不符合承担侵权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故不应承担对方致人损害产生的债务。
实践中,对夫妻财产性质的认定可以说是比较重要的,此时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问题。而被认定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那么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不能对该部分财产做出分割。具体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有哪些,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讲解,但愿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起诉离婚要在哪里起诉离婚手续?
一、起诉离婚要在哪里起诉离婚手续?1、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
·一方放弃继承另一方给予补偿的协议是否有效
一方放弃继承另一方给予补偿的协议是否有效一、一方放弃继承另一方给予补偿的协议是否有效?一方放弃继承另一方给予补偿的协议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一、诉讼请求被告抚养孩子谁承担抚养费?
一、诉讼请求被告抚养孩子谁承担抚养费?一方抚养孩子,一方支付抚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
·证据不足检察院不予批捕会通知公安机关吗?
一、证据不足检察院不予批捕会通知公安机关吗?证据不足检察院不予批捕会通知公安机关,逮捕,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不逮捕并不代表撤案。......
·金融网络诈骗特点主要是什么?
金融网络诈骗特点主要是什么仅用诈骗这一词汇显然已经不能够概括当今社会当中形形色色的诈骗类型了,比如单就针对金融网络诈骗的这一犯罪领域,就又......
·法律上同居多长时间算事实婚姻
法律上同居多长时间算事实婚姻我国没有同居多久就构成事实婚姻的法律规定,只是有个时间界限,以1994年2月1日为界限: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
·犯罪嫌疑人虚假报关是什么?
犯罪嫌疑人虚假报关是什么意思一、犯罪嫌疑人虚假报关是什么意思?虚假报关的意思就是提供一些虚假的报关材料骗取进出口退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离婚小孩一岁男方能得到抚养权吗?
离婚小孩一岁男方能得到抚养权吗离婚小孩一岁,一般男方是不可以得到抚养权的,但如果女方无力承担抚养责任的,则可以由男方抚养。有固定收入的,抚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