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继承顺位的规定是怎样的?

继承顺位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父亲去世叔叔伯伯有权继承财产吗
  
  父亲去世叔叔伯伯有权继承财产,但是叔叔伯伯等属于第二顺位继承人,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遗产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继承顺位的规定
  
  (一)第一继承人
  
  1、配偶
  
  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
  
  须注意:
  
  (1)配偶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死亡的,另一方仍为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2)被宣告死亡人(若于判决宣告时并未自然死亡)于判决宣告之后才自然死亡的,若死亡宣告的判决尚未撤销,其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享有继承权。
  
  2、父母;
  
  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须注意:生父母对被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不享有继承权。
  
  3、子女;
  
  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须注意:
  
  (1)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2)养子女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养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收养须办理收养登记,未办理登记的,收养无效。)
  
  4、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5、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
  
  名义上为养孙子女,实际上属于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该“养孙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6、代位继承人;
  
  代位继承人代自己的父母参与继承,当然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7、胎儿;
  
  胎儿的父亲死亡,给胎儿保留应继份额的时候,胎儿的地位相当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不过,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胎儿的应继份由其父亲的继承人继承。
  
  (二)第二继承人
  
  1、兄弟姐妹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亦属“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只有彼此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才能互为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兄弟姐妹之间相互继承了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亲兄弟姐妹的遗产。
  
  2、祖父母、外祖父母
  
  被继承人死亡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可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参与继承。
  
  须注意,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时:
  
  (1)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属于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由其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参与继承;
  
  (2)其父母先于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也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而是以“代位继承人”的身份参与继承,其在法律上的地位相当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法律规定行贿未遂该如何处罚?
      一、行贿未遂该如何处罚行贿罪是一个数额犯,行贿的数额必须是达到较大才能构成犯罪,所以行贿未遂的,一般不宜以犯罪论处。但如果是认定行贿未遂也构......


·民事发回重审通知的规定是什么?
      一、民事发回重审通知的规定是什么?民事发回重审通知的规定是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民诉意见》的规定,发回重审的情形有以下几种:二审程序中......


·电信诈骗没判刑关多久?
      电信诈骗没判刑关多久?电信诈骗没判刑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刑事拘留时间是连续计算的,包括节假日,最长可以拘留37天,最迟放人就是第37天,拘留从......


·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量刑幅度是怎样的?
      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量刑幅度是怎样的?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量刑幅度,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请求支持判决离婚诉请的证据
      请求支持判决离婚诉请的证据(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


·一、法院会去查误工费赔偿情况吗?
      一、法院会去查误工费赔偿情况吗?法院在认定误工单位证明时,也会对单位存在的真实性进行相关询问,必要时会做一定的调查。如果单位确实不存在,通常不......


·侵权责任诉讼利息可以主张吗?
      侵权责任诉讼利息可以主张吗?一、侵权责任诉讼利息可以主张吗?侵权责任诉讼利息可以主张,虽然并没有明确利息赔偿期限,更没有明确损失的数额,但......


·江西省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江西省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伤残补助金:一级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为25个月,三级为23个月,四级为21个月,五级为18个月,六级为16个月,七级为......


·刑事自诉案件缺席判决可以吗?
      刑事自诉案件缺席判决可以吗?一、刑事自诉案件缺席判决可以吗?不可以,缺席审判仅仅限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


·行政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行政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哪些?行政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1)不可抗力。如水灾、地震、战争等;(2)其他障碍。如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工资福利包括哪些内容?
      工资福利待遇是影响求职者求职的一大因素,待遇好的单位能吸引到大批的求职者。而在应聘面试中有不少单位会直接开出待遇条件,也有些会问求职者的工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