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在先著作权是怎么规定的?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在先著作权是怎么规定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1、“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这是一条保护在先权利的兜底性条款规定。在司法实践中,著作权、企业名称权、特有标志权、肖像权等均可以纳入在先权利的范围。在先注册商标权无疑是在先权利的一种,但注册商标权已有专门的规定,适用专门规定即可,无须在援引此条在先权利的规定;2、“不正当手段”的界定:不正当手段主要体现在对恶意的要求上,即知道他人在先未注册商标而有意将其在先注册和据为己有。这需要以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此处的恶意应为“明知”或“应知”两种状态。3、“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可以与知名商标标识做同样的理解和掌握,达到这种知名程度的未注册商标,即构成具有法律保护意义的未注册商标,而不要求太高的知名度。而且,被抢注的商标应该与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相同或基本上无差别的商标。二、商标保护期限是多久?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期满之前十二个月可以进行续展并缴纳续展费用,每次续展有效期仍为十年。续展次数不限。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可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若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续展注册的,商标局将其注册商标注销并予公告。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综上所述,商标法对商标保护有明确规定,其中规定商标在先权利得到保护,企业或者个人申请商标,不能侵犯到其它人的在先权利,也就是说不可以用他人肖像权、企业名称权等去注册商标。如果用非法手段侵犯在先权利,要承担民事侵权后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买卖不破租赁例外善意取得的规定是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例外善意取得的规定是什么?买卖不破租赁例外善意取得的规定是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


·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处罚标准是什么
      身为国家的执法机关,其根本就是要为人民进行服务,不管遇到任何困难,都应该想办法进行解决。这其中就包括拐卖妇女儿童的案件,一般来说,尽管拐卖妇......


·学校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学校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在试用期内辞职的,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者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过......


·未交投标保证金怎么处理
      未交投标保证金怎么处理进行项目的投标,为了避免投标人在中标后反悔或不履行的,一般要求在提交投标文件之时就提交一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那要是未交......


·公司交社保需要什么资料2023
      公司交社保需要什么资料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社会保......


·房子的主贷人能变更吗
      房贷主贷款人可以更改的情况:1、还款人变更需要到银行申请,银行同意后,签新的合同,然后银行会和还贷人去房管局(也可以委托银行去,看当地房管局是否可......


·撤销父母监护权后还是父子关系吗
      撤销父母监护权后还是父子关系吗撤销监护权的父子依据是父子关系,关系是不会发生改变。根据《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


·饮酒驾驶两次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工资是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和......


·孕期家暴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孕期家暴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在怀孕期间遭遇到了家庭暴力,想要离婚,但是在双方协议不成的情况下,就要采取诉讼的方式进行起诉离婚,写离婚起诉状......


·非司法鉴定亲子鉴定合法吗,有用吗?
      对血缘关系产生疑惑,还有涉及到遗产的分配时,亲子鉴定都会成为判定的一个证据标准。一般来说,亲子鉴定都是法院在查证时要求做的一个司法性质的鉴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