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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借条事由需要写吗?

借条的事由是否需要写就要债权人的要求,但对于事由不是确定借条有效的规定条件;借据需要具备的基本要素有:1、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借款人是个人的,必须亲笔签字,由他人代签的借据法律效力会产生争议。比如张三借款签李四的姓名,会给贷款人带来法律困扰。2、贷款人的姓名:要求写全称,最好不要写,借到张姐、李哥等代号,以免主张债权时候出现障碍。3、写清楚借款金额:最好是写上金额的币种,比如人民币多少元,用大写、小写的形式分开写,以免字迹不清楚看不清楚金额的争议,但是一定要核对大写、小写的一致性。4、还款期限:对于还款期限的约定,有利有弊。写清楚还款期限:利:债权人到期以后就好顺理成章的问债务人还款,特别是朋友之间借款的一个收款的理由。弊:债权人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从借据上备注的还款期限到期之日开始计算,2年以内债权人必须主张债权(催收函签收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债权到期2年以后,债权人超过诉讼时效,即使起诉也很难胜诉。不写还款期限:利: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不受2年的诉讼时效限制。弊:朋友之间不好催要还款。5、利息:民间借贷,有约定好利息利率的,按照双方的约定履行,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利率的,视为无利息贷款。在债权人另行主张还款并支付利息之日之前,这一段正常的借款期限,人民法院一般不支持利息。6、还款方式:是一次性还本还息,还是分期还本还息,什么期限还多少,需要明确下来。7、落款:借款人签字、完整的日期(年月日)、最好加印手摸。综合上面所说的,借条是由债务人来进行书写,一般书写的格式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来进行确定,而对于借款的事由是否要写就要取决于双方是如何协商的,这个不是借条有效条件的必备条款,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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