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关于成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书内容是什么?

关于成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书内容是什么?
  
  一、关于成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书内容是什么?
  
  (一)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时)
  
  (二)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状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该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三)会议主持状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缘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四)会议决议状况: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状况。
  
  (五)签署: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二、股东大会决议事项有哪些?
  
  1、下列事项须於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1)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2)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派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3)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罢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4)本公司年度初步及决算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他财务报表;
  
  5)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特别决议采纳以外的其他事项。
  
  2、下列事项在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1)本公司增减股本和发行任何类别股份、认股权证和其他类似证券;
  
  2)发行本公司债券;
  
  3)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4)公司章程的修改;及在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被认为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且要以特别决议采纳的其他事项。
  
  成立董事会是需要由股东大会来表决通过才能完成,当然了,股东大会在召开的时候,需要有专业的人员进行记录,记录完毕会形成股东会决议,这也是日后作为成立董事会的有效依据之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婚姻法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一、婚姻法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


·诉讼时效届满有什么后果 如果在遇到纠纷的时候,打算向法院提
      诉讼时效届满有什么后果如果在遇到纠纷的时候,打算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那么此时就不得不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要是超过了规定的时效起诉的,法院一......


·工作失误检讨书怎么写?
      工作失误检讨书怎么写?在工作中犯错,是每个人都会做的事情,而且有时候是无法避免的事情。原因有很多,可能因为不小心、没注意,可能因为专业技能不......


·软件著作权转让需要哪些材料
      软件著作权转让需要哪些材料1、申请人要写的一份合同登记申请表申请人需要提交在线填写并打印的申请表,申请表中的事项就按要求填写完整。这里需要注意......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是什么?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是什么在我国,政府支持修建的工程,包括道路、政府单位这些都统一称之为市政工程。市政工程在竣工以后,验收评定标准是按......


·双方斗殴谁的责任大 双方斗殴谁的责任大?
      双方斗殴谁的责任大双方斗殴谁的责任大?聚众斗殴双方都有责任,但是具体情况应该具体分析,如果对方的伤情已构成轻伤以上,那并不是对方起诉于否的......


·房产证不满两年过户费用标准
      房产证不满两年过户费用标准。未满2年的房子,一般是指卖方购入该房子之后尚未达到两年的时间。此时,若需要将房子出售给他人,那么需要缴纳税费为房产......


·没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没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办?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抚养费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


·大多数人在合适的年龄都会走入婚姻的殿堂
      大多数人在合适的年龄都会走入婚姻的殿堂,现在的观点认为结婚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两个家庭的结合,我国的习俗是在结婚前男方要给女方彩礼,女方带嫁妆......


·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赔偿金额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
      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赔偿金额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


·夫妻共有房屋处分权的情形是哪些?
      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如果一方擅自处分了怎么办?这不仅是夫妻关系中的另一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也对第三人的利益有损害。那么在实践中我们常见的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