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驾驶人员如何证明不知情逃逸?

驾驶人员如何证明不知情逃逸?驾驶人员证明不知情逃逸的,可以从自己与他人的交流记录中认定,也可以提交不知情的音频或者视频材料来进行办理。交通事故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二、构成交通事故逃逸的行为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以上八种行为可以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行为,并在一些情况下可以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驾驶人员造成了严重的交通事故的,可以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况来对是否构成逃逸行为进行认定,相关情况的处理和认定,是需要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后认定的,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造成的后果来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抗辩权和形成权有哪些不同之处
      我国的社会在不断发展的同时,我国的法制建设也在行营的进行发展。对我国的相关债权人和相关的债务人的相关权利进行相应的规定,形成权和抗辩权就是我......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降工资吗?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降工资吗?没签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应得劳动报酬,并可要求支付应得工资收入总额25%的......


·dna司法鉴定几天出结果?
      在日常生活中,当有人对自己的出生感到怀疑的时候,大多数情况下会有人建议去做相应的DNA鉴定,而且在司法实践中,如果需要做一些亲子方面的鉴定的话,......


·现在都不签劳动合同会有赔偿吗?
      很多人遇到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问题,工作较长时间后,有可能面临被辞退的风险,劳动者自身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现在都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劳动......


·租赁方变更合同可以吗,有哪些条件
      租赁方变更合同可以吗,有哪些条件一、租赁方变更合同可以吗租赁合同如果签订,是有法律效应的。如果租赁期还没满,要变更,那就是违约,必需付给对方违......


·欠钱不还被告到法院怎么办?
      欠钱不还被告到法院怎么办?一、欠钱不还被告到法院怎么办?1、法院判决了,还是需要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否则被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以后可能涉嫌拒不......


·企业经营管理的内容是什么?
      企业经营管理的内容是什么?企业在当前社会十分常见,每时每刻都有企业倒闭,有企业建立。一个企业的活力在于它的经营管理是不是得当,是否使人才得......


·订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是哪些
      订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是哪些(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2)项目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技术资料;(4)建设资金与主要设备来......


·应付账款借方余额有什么作用
      应付账款借方余额有什么作用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最重要的部门就是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掌握着整个企业的资金运转和一些债务债权的问题,并且企业在日常的......


·车辆追尾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车辆追尾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


·司法信息公开办法是怎样的?
      司法信息公开办法是怎样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