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长时间羁押期限届满,羁押最长是多久?
公安机关对案件提请延长羁押期限时,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7日前提出,并书面呈报延长羁押期限案件的主要案情和延长羁押期限的具体理由,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四类案件:(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以上案件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上述案件,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1、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两次间隔不少于12小时。2、拘留、逮捕都适用两个“24小时”制度。即拘留、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逮捕人.应当在拘留、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3、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所以拘留期限公安最长为14日,特殊的“多结流”37日。 检察院则最长为14日。4、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未被拘留的,应当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15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不得超过20日。5、取保候审最长不超过12个月。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申请取保候审,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收到执行机关已没收保证金的书面通知或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后,应在5日内作出变更强制措施或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的决定。
保证人和被取保候审人在收到没收、罚款决定书5日内向执行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核。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应在期限届满15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6、监视居住最长不超过6个月。7、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释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并将执行回执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的3日内送达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如果公安机关发现逮捕不当的,应当及时予以变更,并将变更的情况及原因在作出变更决定后三日内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变更不当的)应当通知作出变更决定的公安机关纠正。8、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5日内安排会见。9、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人民检察院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羁押超过法定期限,向人民检察院提出释放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拘留措施要求的,由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审查,侦查部门应当在3日内审查完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承销证券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承销证券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企业的融资方式中,发行证券是一种十分常见的形式,它可以有效地将投资者的资金筹集起来,给企业的发展带来资金的支持......
·女方要求离婚女方有赔偿吗?
女方要求离婚女方有赔偿吗?想要获得离婚赔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1、必须是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四种情况才......
·收留吸毒人员判多久
收留吸毒人员,即容留他人吸毒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第三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可以得知,容留他人吸毒的最高判刑是三年并处罚金,根据具体的情节不......
·我国会计违反什么规则会造成会计行政处罚案?
我国会计违反什么规则会造成会计行政处罚案?在如今的社会上,每个公司都会有独立的会计部门,他们在一个公司扮演着一个很重要的角色,是公司的核心......
·起诉离婚法院管辖该怎么确定
起诉离婚法院管辖该怎么确定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被告不在中华......
·民事诉讼中中止诉讼的情形?
民事诉讼中中止诉讼的情形有哪些一、民事诉讼中中止诉讼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债权人撤销权诉讼收费标准是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诉讼收费标准是什么?债权人撤销之诉应当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的其他非财产案件处理,每件收诉讼费50至100元,一般法院都是收取100元......
·如何认定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犯他人著作权、专有出版权的文字作品、音乐、电视、电视、录像、计算机软件、图书及其他作品以及......
·一、交通事故牙齿脱落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牙齿脱落赔偿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牙齿脱落赔偿规定是存在着以下几项费用方面的支付。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