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退还彩礼的条件包括什么

离婚退还彩礼的条件包括什么
  
  最高院婚姻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出现以上三种情况,法院是支持彩礼返还的。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判决不准离婚的,则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返还材料要注意哪些问题
  
  1、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2、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一般来说,彩礼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3、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4、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5、对于彩礼的给付、接受主体应当作宽泛解释。实践中,给付彩礼并不单纯的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常常涉及到两个家庭之间的往来。对于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应作广义的理解,不能仅仅局限于准备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本人,应包括各自的亲属。现实生活中,彩礼往往是给付了女方的娘家,真正用于男女结婚的很少;许多时候,彩礼是全家用共同财产给付的,甚至是全家共同举债所为。考虑到这些具体的情况,如果将给付人的主体和收受人的主体都作限制性解释的话,不利于这类纠纷的妥善解决。
  
  6、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
  
  一般来说,彩礼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购买了车险车自燃保险赔吗?
      购买了车险车自燃保险赔吗?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保险车辆新购置价的80%,发生全部损失时,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的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


·购房者在实际看房的时候,其实是不能对房屋的实际面积进行测量,
      购房者在实际看房的时候,其实是不能对房屋的实际面积进行测量,此时仅仅只能靠开发商提供的数据来了解房屋的面积情况。而之后实际对房屋面积进行了测......


·广东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具体内容
      广东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具体内容广东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具体内容1、《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以下简称《标准》)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不含深......


·公司股东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吗?
      公司股东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吗?1、通常情况下,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是法人中的一种,法人是法律规定拟制的人,对......


·销售假药罪10万以上的销售额处罚标准是什么
      销售假药罪10万以上的销售额处罚标准是什么?销售假药罪10万以上的销售额处罚标准是3年到10年左右的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


·孳息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孳息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孳息其实是一个衍生物,或者说是一个衍生收益,是在原物的基础上产生的,通过投资原物而获得孳息,就像是一种投资。孳息分为天然......


·女方强制离婚要多久 ?
      女方强制离婚要多久?一、女方强制离婚要多久强制离婚需要多少时间才能离婚,依据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而定,如果是普通程序的需要6个月,简易程序审......


·划拨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什么
      划拨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什么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


·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给岀证明怎么办?
      工人在上班的途中,遇到交通事故受伤,自己没有责任的话,也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工人和单位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单位要为其出具一份劳动关系......


·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有什么内容?
      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有什么内容?一、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一)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被告......


·不计免赔划痕险保42元值得购买么?
      在购买新车的时候,往往会遇到是否需要购买保险的问题,会令人纠结。这种情况之下,有的人往往只会选择买人身安全、意外伤害等方面的保险,却忽略了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