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犯了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怎么判刑?

犯本罪,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犯本罪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下列行为包括:(一)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二)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三)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四)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的;(五)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的;(六)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18条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以及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二)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四)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五)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六)致使公司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被终止上市交易或者多次被暂停上市交易的;(七)其他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背信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一般来说是对上市公司进行实际利益的损害,一般是只上市公司的董事或者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如果对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无偿服务或者以不公平的条件接受资金或者其他的资产都是属于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关于对征地补偿不满怎么办?
      征地有补偿这个都知道,国家根据相关的数据,对补偿的金额标准作出了规定。那么关于对征地补偿不满怎么办?征地不满的千万不要聚众闹事,应该利用法律......


·自诉案件可以申请法院调查证据吗
      自诉案件可以申请法院调查证据吗自诉案件也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不过提出申请的同时,也应当说明理由,同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而之后,人民法院......


·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有哪些?
      一、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有哪些?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有:要求提供作证条件和保密的权利、委托诉讼代理人和发表诉讼意见的权利、使用......


·抢夺罪数额准则怎样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7月20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


·一、一房多卖解决方法是什么?
      一、一房多卖解决方法是什么?一房多卖解决方法就是预告登记,当事人约定买卖期房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房主再次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项目有哪些?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偷税漏税处罚罚款标准是什么?
      偷税漏税处罚罚款标准是什么?偷税漏税的处罚罚款标准,具体根据实际情节而定,如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


·购买商品房付款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和按揭贷款
      购买商品房付款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和按揭贷款,一次性付款是过去最为常见的付款方式,目前一般多用于那些价位低的小单元的楼盘销售......


·行政诉讼开庭后法定判决期限是怎样的
      法律对开庭后多久判决没有规定,时间长短,这个主要看送达情况、案情等。法律对案件的审理期限有有相应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人......


·什么情况下合同会终止
      什么情况下合同会终止一、什么情况下合同会终止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合同在下列情形之一即告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


·一、建设工程质量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建设工程质量诉讼时效是多久?《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