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走私制毒物品罪既遂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走私制毒物品罪既遂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一、走私制毒物品罪既遂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二、走私制毒物品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进出境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糕点或者配剂达到下列数量标准的,应当立案:
  
  1.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方制剂5千克以上的;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100千克以上的;
  
  2.醋酸酐、三氯甲烷200千克以上的;
  
  3.乙醚400千克以上的;
  
  4.上述原料或者配剂以外其他相当数量的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
  
  三、走私制毒物品罪定罪标准
  
  犯罪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国家管制的用于制造毒品的原糕点或配剂,而携带、运输进出国(边)境的行为。如果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故意为其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则应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处罚。另外明知他人收买上述物品是为了非法运输、携带进出境的,仍向其提供或者出售的,以走私制毒物品罪的共犯论处。
  
  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制毒物品管理法规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数量较大的制毒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具体分析起来,包括三层含义:
  
  (1)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行为违反了国家制毒物品管理法规和海关法规。
  
  (2)所谓运输制毒物品进出境,是指利用飞机、火车、汽车、船只等交通工具,将制毒物品人境外运入境或由境内运往境外,所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是指过境人员将制毒物品随身带入境或者带出境。
  
  (3)非法运输、携带进出境的制毒物品,需数量较大,如果数量较小,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毒品是可以运输的,前提是通过相关机关单位的批准,然后做好万全准备的情况下才可以运输。私自的进行运输是违法额行为,如果给他人或者是社会带来严重损失的,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信用卡盗刷证据包括什么?
      信用卡盗刷证据包括什么?实际上,在此类案件中,应首先对信用卡是否已设置了交易密码、客户是否及时报案并有不在场证据、客户对自身信用卡信息泄露具有......


·名誉权被侵权应该怎么写诉讼状
      名誉权被侵权应该怎么写诉讼状?1、标题。须注明为《民事起诉状》。2、当事人的自然情况。即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当事人的自然情况有两种情形:一为自......


·随着工作环境的多元化
      随着工作环境的多元化,现在众多外出务工人员也面临着某些劳动关系的模糊不清,有时候因为一些内容不太了解也会使自身利益缺乏保护,从而不知道如何下手......


·依法逮捕和批捕的区别是什么?
      一、依法逮捕和批捕的区别是什么?依法逮捕与依法批捕的区别是:批捕,是由人民检察院根据嫌疑人已查清的犯罪事实,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据国家相关......


·离婚女方放弃抚养权有什么补偿吗?
      离婚女方放弃抚养权有什么补偿吗?没有补偿,放弃抚养权的情况下,就可以由另一方获得抚养权。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


·在我国羁押一日抵缓刑几日
      在现实生活中,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实际犯罪情节,如果符合我国缓刑的规定,那么可以会被判处缓刑。缓刑是我国刑罚的一种,不仅体现了我国对于犯罪行为的......


·被判有期徒刑可以判缓刑吗
      被判有期徒刑可以判缓刑吗被判有期徒刑的服刑人员,符合缓刑法定条件的,是可以缓刑的。缓刑,全称为刑罚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


·围标串标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围标串标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一、围标串标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我国《刑法》第223条以及其立案标准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即投......


·为谋取正当利益而行贿是否构成犯罪?
      一、为谋取正当利益而行贿是否构成犯罪?为了达到目的性而进行行贿的一般就会构成犯罪,从而承担刑事的责任。《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


·校园贷与高利贷区别主要是什么
      最近几年来因为校园贷而引发的各种乱象,简直是在某种程度上直接扼杀了校园贷这种新兴的金融产品的,因为有大多数的校园贷的这种产品根本就不符合国家......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土地按照不同的分类方法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最为常见的是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之分,相对于集体土地而言,国有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