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包括哪些 一、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一、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
(一) 侮辱行为
所谓侮辱,是指故意以语言、文字、暴力等手段贬损他人人格,从而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
具体分为三种情形:
第一,暴力侮辱。即对受害人施以暴力直接损害受害人的人格尊严;或 者以暴力相威胁,迫使受害人违背自己的意志作出有损自己人格尊严的举动。
第二,以口头语言或者形体语言侮辱。如对受害人进行口头谩骂、辱骂、讽刺,或者作出下流动作等。
第三,文字侮辱。即以书面形式辱骂、嘲笑他人,贬损他人人格。如在因特网(INTERNET)上 发布辱骂他人的文章。侮辱区别于诽谤等其他侵害名誉权行为的特点在于,行为人的主 观状态为故意或者恶意。
(二) 诽谤行为
所谓诽谤,是指故意或者过失散布某种虚假的事实贬损他人人格,从而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
具体分为两种情形:
第一,口头诽谤。即以口头语言传播虚假事实,使他人人格受到 贬损。
第二,文字诽谤。即以书面形式如书信、海报、网络等散布虚假事实,贬损他人人格。立法终难穷尽现实生活中的侵害名誉权的行为,需通过实践和司法解释加以弥补。如新闻报道严重失实侵害名誉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第7条第4款的规定,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三)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
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所做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其报道失实,或者前述文书和职权行为已公开纠正或拒绝更正报道,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因提供新闻材料引起的名誉纠纷,认定是否构成侵权,应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1、主动提供新闻材料,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2、因被动采访而提供新闻材料,且未经提供者同意公开,新闻单位擅自发表,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对提供者一般不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虽系被动提供新闻材料,但发表时得到提供者同意或者默许的,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二、侵犯名誉权有哪些惩罚?
1、公开赔礼道歉,公开消除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恢复名誉被侵权人也可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对公民的请求不予理睬,公民可以向法院诉讼。根据《民法通则》第120条的规定,当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侵犯公民的名誉权的赔偿。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是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第190条的规定,受害人当名誉权受到侵犯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1)停止侵害。
(2)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3)赔礼道歉。
(4)赔偿损失。
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当然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如果所指定的对象是特定环境、特定条件下的具体人,即使没有指名道姓,同样可以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如某些“纪实”文学作品,在“描写”中对特定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虽然使用的是代号或假名,但读者一看便可知晓其所指向的对象,这显然不能因其使用代号或假名而否定作者侵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二审是否可以申请笔迹鉴定?
二审是否可以申请笔迹鉴定?二审是可以申请笔迹鉴定,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
·一、签订房屋交易合同注意事项都?
一、签订房屋交易合同注意事项都有哪些(一)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
·非法收购、运输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多久?
这个世界,有一些人在想办法保护野生动物,有一些人却在绞尽脑汁利用它们创造出丰厚的利润,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我们在为那些濒危野生动物打抱不平时......
·撞擦伤别人车怎么理赔
理赔流程:跟保险公司报案之后要求在48小时之内定损,定损单到手之后,接下来可以在任何时候找个修车店将车如果修车费自己还要负担一定比例的话,可以......
·分红公司债券是什么
分红公司债券是什么现代社会里面人们投资的方式变得越来越多样了,大多会选择债券,股票基金等方式。在债券发行的主体可以是国家也可以是公司。在我国......
·高空坠物报案会受理吗?责任该怎么划分?
高空坠物报案会受理吗?责任该怎么划分?首先,受伤者应该注意保全证据,对现场从各个角度进行拍照,保存好现场遗落物,注意联系当时目击者。同时,要报......
·起诉仍不给抚养费的后果是什么
起诉仍不给抚养费的后果是什么?????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5条明文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
·借款合同纠纷到哪里起诉
借款合同纠纷到哪里起诉借款合同纠纷可以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