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新刑法对销售伪劣种子罪的判刑标准具体是怎样的?

新刑法对销售伪劣种子罪的判刑标准具体是怎样的?新《刑法》对销售伪劣种子罪的判刑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销售伪劣种子的一般处罚《种子法》第二条第二款 本法所称种子,是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和根、茎、苗、芽、叶等。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和经营假与劣种子的,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生产及经营,没收种子与违法所得,吊销其种子生产许可证及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且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于以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其违法所得的,处罚以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吊销违法行为人的种于生产许可证或者种子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取得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未按照种子生产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种子的;未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照种子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种子的。种植种子的目的,有可能只是单纯的为了收取作物,也有可能是为了获得经济利益。但是不管种植的目的具体是什么,若是购买到的是伪劣的种子,那么无疑是极有可能无法达到这些目的的,故此法律直接规定了任何单位不得生产、销售伪类种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北京市2023网络诈骗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北京市网络诈骗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北京是中国的首都,也是经济最发达的一线城市之一,近几年北京市经济快速发展,且具有良好的教育医疗条件,吸引了大......


·公司解散给补偿金吗
      是。按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情形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公司在解散之后,员工肯定是可以获得一些经济补偿金的,......


·民间借贷还不起钱后果包括哪些
      民间借贷还不起钱后果包括哪些可以说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无论出于什么原因都不能构成欠债不还的理由。而对于债务人而言,如果还不起钱的话那也是会......


·买卖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买卖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一、如何判定当事人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过高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


·遇到假的司法鉴定该怎么办
      我们知道,随着鉴定科学和技术的发展,司法鉴定在诉讼案件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对于案件的侦破以及提高案件审理效率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现......


·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追债吗?
      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追债吗俗话说“父债子偿”、“夫债妻还”,在生活中,不少人也按此说法执行着。那么,作为债权人,他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追债吗?这......


·雇佣关系交通事故责任要怎么划分
      在雇佣关系的情况下,作为被雇佣人很有可能会驾驶雇主的机动车外出办公。而要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不小心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此时首先需要对事故责任作......


·交通事故轻伤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出现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会对事故做一个综合的认定,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也会依此进行赔偿。那交通事故轻伤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我......


·一、哈尔滨请离婚财产律师费用是怎么收的?
      一、哈尔滨请离婚财产律师费用是怎么收的?1、计件收费(没有财产需要分割的离婚案件)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是什么?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是什么?一、土地一级开发流程:(一)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在征得区县和乡镇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得同意后向北京市国土局提出土地一级......


·一、我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一、我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我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