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安置房房产证下来之前可以更名吗?

安置房房产证下来之前可以更名吗?
  
  一、安置房房产证下来之前可以更名吗
  
  安置房的房产证没有下来的,当事人未取得安置房的完整所有权,是不能办理房产证更名的,房屋管理部门不会受理更名申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发生变更的材料;
  
  (三)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补充协议;
  
  (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税费等缴纳凭证;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二手新房继承怎么过户更名
  
  继承过户的程序: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需要向登记机构提供《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技术合作开发合同附随义务需要履行吗?
      一、技术合作开发合同附随义务需要履行吗?技术合作开发合同附随义务需要履行的。附随义务的地位具有“附随性”。合同关系中的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均......


·如何解决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民事赔偿责任
      如何解决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民事赔偿责任接下来我们具体说一下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责任的范围:1、医疗费: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


·告非法集资需要啥证据?
      现在我们在网络上有很多的公积金投资方面的软件,返利往往都比银行高出很多,所以很多人都喜欢把多余的钱放在这上面。但是这上面的风险是很大的,有很......


·可以做无罪辩护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做无罪辩护的情形有哪些?一、可以做无罪辩护的情形有哪些1、被告不具有犯罪主观要件犯罪或由故意构成,或由过失构成。以故意为犯罪构成要件......


·员工工作十年以上不能辞退吗?
      员工工作十年以上不能辞退吗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工作十年以上不能辞退,不过工作满十年被辞退是可以要求赔偿的。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


·诉讼保全超标的应该怎么处理
      诉讼保全超标的应该怎么处理根据保全的对象不同,保全分为查封、扣押、冻结。法院在做财产保全的时候,一般只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如起诉材料中......


·16算持刀伤人的刑事责任吗?
      16算持刀伤人的刑事责任吗?算,具体的规定有: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


·夫妻债务约定由一方承担可以吗
      夫妻债务约定由一方承担可以吗一、夫妻债务约定由一方承担可以吗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


·改名申请书范文应该怎么写?
      名字作为我们每个人的标志之一,它涉及到我们国家政府对人口的管理等,在生活、工作、学习中,我们做的事情中,绝大多数都需要用到我们的名字,可见我......


·立案侦查逮捕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立案侦查逮捕区别主要是什么?立案侦查逮捕的区别主要是概念不同,性质不同,法律后果也不一样。1、一个是诉讼行为,一个查处行为立案是指......


·如何立遗嘱把房产捐赠给国家
      如何立遗嘱把房产捐赠给国家?立遗嘱的方法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口头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第一千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