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摩托车撞电动车怎么划分事故责任?

摩托车撞电动车怎么划分事故责任?现在很多城市的交通道路上非机动车也是占据了一定的比例的,电动车是很多暂时没有购买车的上班族的选择,因为路况的复杂,经常会发生一些摩托车撞电动车的交通事故,那么这时候怎么划分事故责任呢?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摩托车撞电动车怎么划分事故责任是怎样的吧。一、电动车的性质我国法律虽未就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做出规定,但是按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标准是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功能的特种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整车质量应不大于40kg。因为只要其设计最大时速超过20km/h,重量大于40kg,并且不具备单独人力驱动的电动车都属于机动车。对于此类超标电动车,已经属于机动车。如果摩托车与电动车相撞,对于超标的电动车,就必须按照机动车与机动车的性质处理事故。二、摩托车撞电动车责任划分规则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就算是机动车完全没有责任,也需要承担事故10%的责任,这也就是我国法律的人道主义关怀。而如果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则是谁有错谁承担责任。
  所以,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对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至关重要。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申请车辆鉴定,以确定该电动车的真实属性。然后再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确定责任比例。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摩托车撞电动车怎么划分事故责任的有关内容。不管是发生哪种交通事故,想要划分事故责任首先就需要报警,等到交警处理之后再下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样的事故责任划分是比较公平的,摩托车是属于机动车速度也是很快的,因为电瓶车在行驶途中应当尽量必然机动车,并且在行驶时都应该遵行交通规则,这样才能大大减少事故发生的几率。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网上开赌场怎么判刑?有什么标准?
      网上开赌场怎么判刑?有什么标准?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计算机网络的依存度也越来越高,这样一来,除了线下赌博,有的人甚至想要......


·曲阳的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曲阳的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我国农民对土地拥有土地使用权,但没有土地所有权,因为我国实行集体所有制,当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将对部分土地实行......


·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么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针对这三种情形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的行为令用工单......


·民法总则宣告死亡时间是如何规定
      民法总则宣告死亡时间是如何规定的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宣告死亡条件?第二十三条【宣告死......


·国有土地使用证租赁形式的话,拆迁可以赔偿吗?
      如果遇见土地拆迁的问题,您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拆迁的赔偿问题,享受赔偿的话必需有土地使用证和产权证,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证租赁形式的话,拆迁可以赔......


·哪里有高空坠物保险卖都有哪些方式?
      我国的经济在飞速的发展同时,我国的建筑也在飞速的发展。建筑的发展最主要的特征就是建筑高度的增加,相应的对我们公民的安全也受到了一定危害。那哪......


·劳动合同法加班费多少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如下:在法
      劳动合同法加班费多少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如下: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


·公司法人以公司名义借钱跑路怎么办?
      公司法人的权利比较大,可以代表公司对外签订买卖合同,对内全面管理公司事务。有的法人出于私欲,用公司名义和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拿到钱后跑路,......


·质押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质押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找专长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土地房产律师现实生活中,质押出现的情形居多。一方当事人......


·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的主要区别在于什么
      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的主要区别在于什么1、实现勒索的方式不同。一般而言,敲诈勒索罪是对被勒索人本人实施威胁或要挟方法(通常利用自己掌握的对受害人......


·不能作为民事诉讼证人的有哪些人?
      随着我国的社会不断发展,我国的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多的出现。我国关于这类矛盾的主要处理方式,还是通过法院诉讼来进行解决的。在案件的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