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信用卡诈骗取保候审可以吗?

信用卡诈骗取保候审可以吗?信用卡诈骗取保候审是可以的,但需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二、取保候审的办理程序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3、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取保候审的具体办理依据和标准条件就是以上这些,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严格按照信用卡诈骗造成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认定是否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对于犯罪事实造成了恶劣的后果的,那么司法机关显然是不可以批准取保候审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48小时”限制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48小时”限制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48小时”的限制却在实践中引发了一些列问题,公交车司机王某也并非因抢救“超时”不能被认定为工伤的第一人,在此......


·一、婚内财产分配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一、婚内财产分配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


·一、醉驾逃逸致人死亡如何处罚?
      一、醉驾逃逸致人死亡如何处罚?醉驾逃逸致人死亡的处罚是会构成交通肇事罪,然后进行有期徒刑的量刑。1、死亡一人,肇事人负全责或主要责任的,构成交......


·肇事者逃逸商业保险赔偿吗?
      肇事者逃逸商业保险赔偿吗?肇事者逃逸的,商业保险不赔,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保险公司只赔付交强险,商业险不进行赔偿。对于交强险部分,相关法律......


·侵占罪是不是自诉案件的一种?
      侵占罪顾名思义就是一种侵占他人物品的罪名,自诉案件就是通过当事人自己的辩解以及收集证据向法院申请提出自己无罪的解释,那么这时候有一个问题就是......


·刑事抗诉停止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一、刑事抗诉停止执行的条件有哪些?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


·小区公共收益归谁所有2023
      小区公共收益归谁所有利用物业共用部分获取的收益(包括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1、全体业主所有小区公共道路或场地停放......


·医疗事故赔偿调解协议书怎么写?
      医疗事故赔偿调解协议书怎么写?医疗事故赔偿调解协议书其实在书写的时候并不是很难,只需要将一些比较明确的事情写清楚就可以了,比如说需要写明双......


·工程发包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发包条件是怎么规定的?建筑单位一般都会采用公告或者是给相关的承包单位下发邀请书的这种方式,对于当前的工程项目的内容,以及一些基本的要求......


·卖房合同无效还需要赔违约金吗
      卖房合同无效还需要赔违约金吗一、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有效吗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1、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


·国有土地使用期限26年期满后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期限26年期满后怎么办?按照我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施行土地使用权与所有权相分离制度,土地使用权会以各种方式转让给土地使用人,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