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企业破产了债务谁优先

企业破产清算,应该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债务:(一)破产费用: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费用具体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二)劳动债权。(三)破产人所欠税款。(四)普通破产债权。《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结婚一年后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结婚一年后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结婚一年后离婚的,如果是属于婚前财产,那么离婚时,另一方是分不到一分钱的。如果属于夫妻间共同财产,那么就要......


·最高院做的关于非法集资的解释的主要内容是怎样的?
      非法集资是很多人都深恶痛绝的一种犯罪了,这个犯罪侵害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同时还侵害了相关人员的财产性权力,而且由于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集......


·侵犯隐私权的法律条文?
      侵犯隐私权的法律条文有哪些一、侵犯隐私权的法律条文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


·离婚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夫妻要是因为一方具有法定过错行为而导致离婚的话,那此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同时作出离婚损害赔偿。不过这个离婚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呢?可能很多人......


·劳动合同试用期多久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能否查看证据吗?
      一、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能否查看证据吗?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


·父母出资买房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情况一: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张家口房产,子或女的配偶未出钱,房屋所有权证上房屋所有人一栏记载了子或女的姓名。情况二:父母出首付款,其余房款由......


·软件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期限是多久
      软件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期限是多久我国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


·犯罪嫌疑人行贿是职务犯罪吗
      一、犯罪嫌疑人行贿是职务犯罪吗?行贿是职务犯罪,职务犯罪包括:1、贪污罪2、挪用公款罪3、受贿罪4、单位受贿罪5、行贿罪6、对单位行贿......


·上下班受伤能报工伤吗?
      上下班受伤能报工伤吗?上下班路上受到伤害要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上下班途中;2、受到伤害的原因是发生了交通事故;3、该交通事故的......


·商标侵权律师函
      律师函又叫警告函,言表之意即为律师受他人委托而向侵权人发送的要求停止侵权的正式书面函件。既然如此,律师函本身是没有任何强制力的,这也是很多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