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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遣送出境是行政处罚吗 一、被遣送出境是行政处罚吗?

被遣送出境是行政处罚吗
  
  一、被遣送出境是行政处罚吗?
  
  遣送出境属于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遣送出境:
  
  (一)被处限期出境,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境的;
  
  (二)有不准入境情形的;
  
  (三)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
  
  (四)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需要遣送出境的。
  
  二、遣送出境的执行机关是怎么规定的?
  
  执行和监视强制外国人出境的工作,由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文书或者公文进行:
  
  (一)对判处独立适用驱逐出境刑罚的外国人,人民法院应当自该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对该犯的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的副本交付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由省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机关执行。
  
  (二)被判处徒刑的外国人,其主刑执行期满后应执行驱逐出境附加刑的,应在主刑刑期届满的一个月前,由原羁押监狱的主管部门将该犯的原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副本或者复印本送交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由省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机关执行。
  
  (三)被公安部处以驱逐出境、限期出境的外国人,凭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处罚裁决书,由当地的公安机关执行。
  
  (四)被公安机关决定遣送出境、缩短停留期限或者取消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由当地公安机关凭决定书执行。
  
  被缩短停留期限或者取消居留资格的外国人,也可以由接待单位安排出境,公安机关凭决定书负责监督。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我国公民有违法行为的话,是绝对不可能被遣送出境的,所以,部分民众对遣送出境这种行政处罚方式了解的很少,对于生活在我国境内的这些外国人来讲,也要遵守我国的法律制度,不然我国司法机关是有制裁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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