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吗?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吗?债权人不一定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这要看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行为是否有损于债权人的利益。原则上,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间履行债务。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的履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应当接受债务人的履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负担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五百三十一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二、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债权条件免除,是指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债权,对债务人为一方意思表示而使债务部分或者全部归于消灭的一种法律制度。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免除须以意思表示为之。免除在性质上一般认为属单方法律行为。它仅依债权人表示免除债务的意思而发生效力,不以债务人的同意为必要。免除既为债权人放弃权利的意思表示,民法关于意思表示的规定,在免除中应予适用。(二)免除须向债务人为之。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债的关系并不消灭。例如,债权人与第三人约定抛弃对债务人的债权,而由第三人给予适当补偿。在此情况下,仍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另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债的关系才能消灭。当然,免除的意思表示可以向债务人的代理人为之。(三)债权人抛弃债权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免除为单方法律行为,自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了债务消灭的法律效力。因此,一旦债权人作出了免除的意思表示,即不得撤回。(四)债权人须有处分能力。免除为债权人处分债权的行为,因而需要免除人具有处分该项权利的能力,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得为免除行为;无权处分时,也不发生免除效力。债权人被宣告破产时,因债权人不得任意处分其债权,故不得为免除的意思表示。债务人因纯获利益,且债务人的处分能力与免除的效力无关,所以即使债务人行为能力有欠缺,免除仍可成立。对于在债务关系建立的时候,就已经约定了债务的偿还期限的,债务人一般就需要在期限届满的时候,偿还债务。如果想要提前履行偿还义务,是需要获得债权人的许可的。若是约定的期限届满,但是却没有偿还能力,也可以提出部分履行偿还义务的请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开荒地的所有权属于谁
      开荒地的所有权属于谁一、开荒地的所有权属于谁《根据土地法》规定,开荒地的使用权归开荒人,但土地的所有权是归国家所有。如果拥有使用权,可以补办......


·有老年痴呆的鉴定遗嘱有效么
      有老年痴呆的鉴定遗嘱有效么一、有老年痴呆的鉴定遗嘱有效么?立遗嘱的时候已经患有老年痴呆症的话遗嘱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


·女方在国外如何办理离婚?
      女方在国外如何办理离婚?夫妻双方一方为华侨,另一方是国内民众,彼此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置达成协议的,须一起到国内(大陆)一方户口所在地......


·株洲征收土地补偿标准2023年的规定是怎样的?
      株洲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


·一,购回迁房协议公证有效吗?
      一,购回迁房协议公证有效吗?很多人会纠结回迁房到底可以买吗?其实回迁房是可以购房的,只是在购房之前要审查它的产权问题。首先需要看开发商是不是......


·监护人法定义务有哪些
      成为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就能享有一定的监护权,而此时也需要履行一定的监护义务。这就需要搞清楚法律中规定的监护人法定义务有哪些。针对......


·增加注册资本申请日期法律规定是什么?
      增加注册资本申请日期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增加注册资本申请日期法律规定是什么?法律上没有规定增加注册资本的申请日期,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


·买卖不破租赁收益归谁所有
      买卖不破租赁收益归谁所有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一般是给新房东,因为实际上房屋所有人已经变更,债权人也发生了变更。《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


·对于第三胎员工辞退可以吗?
      对于第三胎员工辞退可以吗?孕妇第三胎公司不能辞退,因为法律当中明文的规定呢,对于孕妇来说是不能够进行随意的辞退的,否则已经触犯了劳动合同法和劳......


·取保候审多久必须结案?
      取保候审多久必须结案?一、取保候审多久必须结案?取保候审并不影响结案,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需要逮捕或者......


·p2p非法集资罪与非罪的界限在哪里
      网络贷款近几年以创新金融的名义运营,但您都知道网贷有很大的风险型。甚至,从我国现行法律角度来讲,网贷具有非法集资的性质,那么非法集资罪与非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