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居间合同签约注意事项,居间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1、居间合同委托人需要保密要做出居间人的保密约定
在签订居间合同时,若委托人要求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则应在居间合同中体现出来。此时,居间人就负有对委托人信息保密的义务。
居间人在交易双方订立居间合同之中或之后都应履行保密的义务。居间人对在为委托人完成居间活动中获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以及委托人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等,应按照居间合同的约定保守秘密。若违反该义务致使委托人受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居间合同支付报酬的条件
只有当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时,居间人才能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就像您平时找中介租房子,一般你如果最后没有看好房子,付租金,是不用付中介钱的,即使中介带你转来转去看房子,花了一天的时间,你也没看好一套,中介是没办法让你给钱的。因此他没有促成交易,合同没成立是拿不到报酬的。
3、居间活动费用承担的问题
当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时,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来负担。但是,若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但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4、居间合同的居间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后果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居间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1、居间合同在实际履行中有明确指向的居间标的时,以该标的履行地或所在地(即居间结果地)作为居间合同履行地。
2、居间合同标的指向的结果地不明确时,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即居间人住所地作为居间合同履行地。
3、居间合同履行地应综合居间合同义务履行的特征和协议内容审查认定。
钢材居间合同签约注意事项?居间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提示,法律中,对于居间合同履行地的确认有比较严格的界定,也是整个案件审查的重点之一。当然,现实生活中,实际情况的不同也会造成具体判定的不同,这个我们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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