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动仲裁简易程序制度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仲裁简易程序制度是怎么规定的?劳动仲裁没有简易程序制度,劳动仲裁的法定流程是: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是怎么规定的?(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国家法律制度中统一规定了劳动仲裁的程序,其中并没有特别规定简易程序。但是,从仲裁庭受理了仲裁申请到出具仲裁裁决结果,一般不会超过45天,特殊情况下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15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公司辞退加班费怎么赔偿
      劳动者离职后,只要在一年之内提出,并且有加班证据的,劳动者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加班费的。公司辞退员工,不管是合法还是违法辞退......


·留置权优先抵押权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留置权优先抵押权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一、留置权优先抵押权的法律依据我国《物权法》第239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


·诉讼笔迹鉴定费用一般是多少?
      一、诉讼笔迹鉴定费用一般是多少?诉讼比较鉴定费用一般在800-2000元之间。笔迹鉴定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


·一、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会享有的权利是什么?
      一、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会享有的权利是什么?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


·别人欠钱5000多不还怎么办?
      别人欠钱5000多不还怎么办?别人欠钱5000多不还可以直接到法院进行起诉,理论上不管多少金额,法院都会立案,因为民事权利是以维权为目的,立案要求与款......


·一、共同财产被查封财产分配协议还有效吗?
      一、共同财产被查封财产分配协议还有效吗?夫妻共同财产被法院查封的情况下财产分配协议还是有效的,只不过,由于共有财产处于法院查封的状态,财产分......


·国土行政处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国土行政处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直接设立的国土资源部,其实就是对生活当中的各类自然资源进行综合性的管理和分配的,就包......


·挪用公款罪立案数额如何规定的
      挪用公款罪立案数额如何规定的一、挪用公款罪立案数额如何规定的(一)、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1、数额较大的认定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


·胎儿可以继承吗,胎儿是否可以继承遗产
      女方在怀孕的时候,如果丈夫不幸去世的话,此时对于妻子腹中的胎儿而言,有的人认为其没有继承权,而有的人却又觉得有继承权。那么究竟胎儿可以继承吗......


·房屋抵押贷款还款方式有哪些?
      房屋抵押贷款还款方式有哪些?一、房屋抵押贷款还款方式有哪些1、一次还本付息法现各银行规定,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那么还款方式为到期......


·商家在疫情期间哄抬物价怎么处罚
      商家在疫情期间哄抬物价怎么处罚?处罚标准是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