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网络侵权特点有哪些 一、著作权网络侵权特点有哪些?
一、著作权网络侵权特点有哪些?
1、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侵权地域广。
网络著作权的保护具有地域性,往往超越国界有关的权利就不再有效,就不能再受到这个国家或地区法律的保护,甚至在一国范围之内对于权利人的保护就会产生差异,而互联网的无国界性特点,使得在确定纠纷管辖法院和选择适用法律等问题上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
2、 网络著作权的损害后果更加严重;
由于网络传播的迅捷性,往往一项网络著作权被侵权之后,就会被迅速的重复侵权,相应的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害后果极其严重,较之传统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来讲,波及面更广,造成损害更加巨大,侵权行为在更短的时间内就会造成更加严重的损害后果。
3、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具有隐蔽性;
由于网络技术的发展,尤其是链接技术的发展,使得网络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具有极强的隐蔽性,较之传统著作权的侵权行为的物质表现形式来讲,网络著作权的侵权方式往往具有非物质性的表现形式。
4、网络著作权侵权客体拓宽。
较之传统的网络著作权客体范围来讲,我们可以看到网络著作权的客体大为拓宽了,诸如网页作品、整体网站作品、基于web2.0产生的博客文学作品,网络文学、艺术、美术、音乐、影像等以计算机电子存贮方式存在的作品。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提高,网络著作权的客体范围不断得到扩大,这也使得网络著作权成为一种动态的权利。
二、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著作权法》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第四十九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在网络自媒体时代,网络侵权行为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本人作品的著作权在网络平台上被侵犯以后,被侵权方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要先确定了侵权人的实际身份,假如造成的后果很严重,也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集体商标有哪些
集体商标有哪些?具体是怎样的一、什么是集体商标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有哪些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有哪些内容民法典顾名思义就是民事生活中的法则总规,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群众的基本权益而出台的国家政策。民......
·合同中的约定解除权是怎样的
合同中的约定解除权是怎样的我国规定解除合同的形式主要为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其中约定解除很显然就是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对应的合同。法律......
·被诈骗的钱报警了还能要回来吗?
可以,但这个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侦破进度来看。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诈骗分子骗钱后,有转账记录的,钱能不能追回,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由公安机......
·工伤伤残和交通伤残他俩是双倍偿吗?
工伤伤残和交通伤残他俩是双倍偿吗?工伤和交通事故可以双倍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
·精神损失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精神损失国家赔偿的标准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
·公司法资本维持原则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公司法资本维持原则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在当今这个社会,公司法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是因为公司法调整着我国的商业活动经营等事......
·一、租店面合同违约金如何确定?
一、租店面合同违约金如何确定?租店面合同违约金一般参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大概相当于3个月左右租金。如果房东违约提前收回门面,合同中没有规定违......
·男方争取2周岁抚养权的办法有哪些?
男方争取2周岁抚养权的办法有哪些?一、男方争取2周岁抚养权的办法有哪些?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
·一、交通事故伤者提出无理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伤者提出无理赔偿怎么办?要按照过错承担赔偿的,不合理的费用有权拒绝。应赔偿: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无偿转让机械设备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无偿转让机械设备合同的内容是什么?一、无偿转让机械设备合同的内容是什么?受让方:(以下称甲方)住址:法定代表人:转让方:(以下称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