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伙企业解散应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合理吗

合伙企业解散应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合理吗合伙企业解散应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是有法律依据的。合伙解散,应确定清算人,由清算人依法进行清算工作。清算人应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如果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的事务包括:清算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清缴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二、清算人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法定清算人许多国家都在立法中明确规定了清算人的产生方式。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公司因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排除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的,应当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这里所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即属于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清算人范畴。    2.选定清算人?许多国家在立法中虽然明确规定了清算人,但是在公司自愿解散的情况下,一般也允许由公司的股东选任清算人,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可由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3.由法院或行政机关确定   许多国家规定,对于公司因强制解散而进行的清算,应当由作出解散决定的机关(法院或者行政机关)选派有关人员进行清算。这种情况一般仅出现在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没有确定清算人时,法院才会依据有关人员的申请指定清算人。如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公司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在我国,针对合伙企业解散时的清算一般由公司内选出的清算人来负责,清算人的产生有三种方式,分别是法定清算人(立法明确指定的清算人)、选定清算人 (由公司股东选出的清算人)以及由法院或行政机关确定的清算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贩毒的量刑是怎样的?吸毒算不算犯罪?
      我们都知道关于贩毒罪是什么,我们国家《刑法》对此的惩罚特别严重,并且也是对此严厉打击的。那么吸毒算不算犯罪?会不会被量刑?针对这一系列关于“吸......


·版权登记代理合同怎么写?
      版权登记代理合同怎么写?随着法治化程度的不断增强人们对于版权以及知识产权看的越来越重,很多关于版权的纠纷案件在我国受理了很多起,因此特别是现......


·按照规定专利权人可以有几个?
      按照规定专利权人可以有几个?在国家的政策鼓励和推动下,我国已经进入了创业创新的全面发展时代,在现实中,有许多敢于创新、勇于实践的发明者、设计......


·湖南五险一金查询个人账户余额怎么查?
      五险一金对于每个劳动者来说都有着重要异意义,因此我们需要及时的查看自己五险一金的账户里面的金额,这就涉及到如何查看自己五险一金账户等有关问题......


·证人作证强制到庭可以吗?
      证人作证强制到庭可以吗?法院可以强制证人出庭作证。根据法律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被告人......


·合同被确认无效时如何处理
      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并不是一定有效,在某些情况下,合同是可能被确认无效的。对于合同当事人来说,在合同被确认无效时如何处理?或者是如果一方想请求确认......


·先履行抗辩权有没有时效,抗辩为何权没有时效
      先履行抗辩权有没有时效,抗辩为何权没有时效抗辩权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如果我们去签订的合同内容对方无法履行或者是出现什么问题的话,我......


·未成年人犯罪量刑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未成年人犯罪量刑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


·贷款还清他项权证没了该怎样注消抵押?
      贷款还清他项权证没了该怎样注消抵押?他项权证是为了确保债权人资金安全,保证购房者及时返还贷款而存在的。有他项权证才能在还清贷款之后及时办理......


·侵权赔偿--最高法院18问
      【司法观点1】诉讼期间受害人由农业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并已在城镇居住生活,应如何计算残疾赔偿金观点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  “根据最......


·公司股权赠与交多少税
      个人无偿股权取得受赠按财产转让缴纳20%个人所得税。单位无偿股权取得受赠纳入税前利润总额25%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