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户口本拿不到要要怎样办结婚证

不可以。办结婚证户口本找不到了,可以去开户籍证明或者补办户口本。《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规定的房产分割有哪些?
      规定的房产分割有哪些?1、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2、婚前或者婚姻关系......


·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扣几分?
      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扣几分?1、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记12分。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同时要由公安机关交通......


·什么是继承权?
      什么是继承权?继承权从字面上理解,就是符合法律规定拥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权力。继承权不仅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接受,还可以放弃这种权利,继承权的......


·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即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即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们是是需要监护人的,监护权的执行一般由法定监护人通常是父母。但是有意外情况的时候可能没有监护人......


·村委会征地程序及流程是什么
      村委会征地程序及流程是什么一、村委会征地程序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


·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依法行政、行政为民是我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宗旨和原则,在具体实际中,绝大多数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都能够在法律的规范和准则下开展行政工作、实施......


·签完房屋预定合同可以毁约吗
      签完房屋预定合同可以毁约吗一、签完房屋预定合同可以毁约吗?签完房屋预定合同是不可以毁约的,毁约的话要承担以下违约责任:(一)继续履行(二......


·房子的主贷人能变更吗
      房贷主贷款人可以更改的情况:1、还款人变更需要到银行申请,银行同意后,签新的合同,然后银行会和还贷人去房管局(也可以委托银行去,看当地房管局是否可......


·装饰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装饰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有哪些装饰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一、公司的合同包括:1、公司与客户签订的装饰、施工工程合同。2、公司与材料供应商、......


·哪些是引起行政复议中止的因素
      哪些是引起行政复议中止的因素《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一)作为......


·股东变更工商变更后银行需要备案吗?
      股东变更工商变更后银行需要备案吗?一、股东变更工商变更后银行需要备案吗?股东变更工商变更后银行就不需要备案了,只需要到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