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

一、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涉嫌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不认罪可以定罪吗?
  
  可以的,只有证据就可以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回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答,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在嫌疑人构成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情况下,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另外,我国法律制度也不允许公民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发现有人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公安机关肯定会集中销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分公司与总公司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分公司与总公司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一、分公司与总公司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分公司与总公司合同签订需要遵守达成合作意愿→协商确定合同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保单位和职工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按照历年的缴费基数和比例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本金和滞纳......


·一审终审的情形有哪些?
      一审终审的情形有哪些?我国民事案件实行的都是两审终审制,但实践中针对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也有可能是一审终审。那么您知道一审终审的情形都有哪些......


·妨害作证罪的情节严重条件有哪些
      妨害作证罪侵犯的法益是司法秩序,妨害作证的行为浪费了司法资源,使得司法程序停滞不前。我国《刑法》对于妨害作证罪明确规定了该罪的刑事处罚,妨害......


·刑诉法第41条的规定是什么
      原告、被告都需要委托代理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律师,这一点不仅是双方需要的,也是我国刑诉法当中的一道重要程序。而且如果被告方因为特殊情况没有办......


·拘留多久才会呈捕文件到检察院?
      拘留多久才会呈捕文件到检察院?一、拘留多久才会呈捕文件到检察院?刑事拘留最多37天,后面还有逮捕程序,到检察院至少要等2个月以上。首先,公安......


·只有结婚证能去起诉离婚么?
      只有结婚证能去起诉离婚么?一、只有结婚证能去起诉离婚么?要去法院起诉离婚,第一个请求是离婚,第二个可能就是子女抚养权问题,第三,我可能就是......


·年满退休年龄不属于工伤四川省可以认定吗
      年满退休年龄不属于工伤四川省可以认定吗不能,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属于不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不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其与......


·国家赔偿责任中行为的职务性标准是怎么界定的
      我们知道每年的司法考试都会考到有关国家赔偿法中的界定执行职务行为的标准这一块的内容,而这部分内容非常复杂也很难懂很难区分,那从普及法律知识这......


·一、重婚罪是否有起诉年限?
      一、重婚罪是否有起诉年限?重婚罪有起诉年限,一般需要在五年内提出。刑法87条规定,最高刑五年以下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刑法258条:重婚罪的法定最......


·合伙企业的解散条件包括什么
      合伙企业的解散条件包括什么一、合伙企业的解散条件包括什么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