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重组申请受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1、收集信息制定并购计划。并购计划应包括:并购理由分析、并购区域选择、规模效益、时间安排、人员配套以及投入资金等。
2、提出项目并购可行性分析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要包括并购双方的优势与不足、经济效益分析、政策法规方卖弄的分析、目标企业的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的态度分析等。 三、对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评审与批准。需要从外部环境和内部能力等方面对可行性报告进行评审。
3、与并购企业签订合作意向书。由双方有关工作人员共同成立并购工作组,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
4、对并购企业进行资产评估。并购工作组要重点参与资产评估,确保相关数据的真实性与存在性。
5、制定并购方案。方案应包括选择有利于公司的并购方式,确定并购价格及支付方式,合适财务模拟及效益分析等。
6、并购谈判及签约。公司与并购双方对主合同文本进行谈判、磋商,达成一致后按公司审批权限审批。
7、并购企业的资产交接。并购工作组制定各项资源的明细交接方案及交接人员。 九、并购公司的接管与运营。
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包括:
1、要约收购义务豁免,
2、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备案,
3、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
4、上市公司合并、分立审批,
5、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审批。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按照标准公开、程序透明、行为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依法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核。
企业并购重组是一个有雄厚实力的企业通过交易管理权等形式接管另一个企业,企业并购重组的目的是为了增强自身经济实力,新鲜血液的注入必将为企业带来更大的活力和收益。以实现自身经济为目标的企业并购重组过程,步骤比较复杂,希望以上并购重组申请受理的流程的详细介绍帮助到您,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1、结果明确可预料,不要找律师有些离婚案子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但法律关系很简单,判决的结果一眼就可以看出来。......
·对重婚罪犯罪主体有什么要求
对重婚罪犯罪主体有什么要求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由于重婚罪具有对合偶性的特点,单个人不能构成。本罪主体为两种人:一是重婚者,所谓“重婚......
·玩忽职守与徇私枉法罪区别
玩忽职守与徇私枉法罪区别1、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区别: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是一般法,二者涵盖所有罪。徇私枉法罪、徇私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和......
·房屋赠与合同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房屋赠与合同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房屋所有权取得的方式可以是通过买卖也可以是通过赠与,随着房价的居高不上,很多年轻人无法负担高额的购房款,因此......
·购房合同中的违约金是百分之几?
一、购房合同中的违约金是百分之几?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
·商标法禁止抢注因业务规定有哪些?
商标法禁止抢注因业务规定有哪些?我国现行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
·诈骗团伙员工应该怎么样定罪
需要根据员工是否知情来定罪。员工知道团伙从事的行为属于诈骗仍然积极接受安排从事犯罪行为,此时员工也构成犯罪,属于共同犯罪,需要承担诈骗罪的刑......
·公司解散过程中股权能否转让
可以。对于公司解散过程中的股权转让,人们常常抱以怀疑的态度,似乎公司进入解散状态后,股东便不可以进行其股权的转让。其实,股权存续期间与公司存......
·离婚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有什么?
离婚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有什么?一、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是什么?根据中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有四种情况可以提出离婚精神赔偿,这四种情况包......
·六级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六级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2、保留劳动关系的,由单位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