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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公证申请表》

填写《公证申请表》
  
  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二、提交证明材料
  
  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亲属证明。
  
  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承办公证员在对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千万别遗忘了公证费发票。
  
  四、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在规定的时间内,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以上步骤完成后,便可进行遗产继承公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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