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解除股东协议
做为股份制公司的投资人的股东,在公司享有多项重要权利。而股东决心解除或更改股东协议对于公司来讲,具有很大的导向作用,甚至可以直接决定该公司的荣辱兴衰。那么股东怎么解除股东协议呢?为您解疑。
新《公司法》规定了有限公司股东的退出机制,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另外,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因而股东同样可以获得实际上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具体退出方式。
一、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解除股东协议。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解除股东协议的法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此可见,股东要行使其退股的权利,必须符合上述三种法定情形之一。上述三种情形都属于公司存续期间很难出现的情形。除上述三个法定退股情形外,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股东想退股是没有相关法律依据的。
三、解散公司而解除股东协议。
从公司法的规定分析,股东在公司解散的情形下等同于取得了退出公司的法律效果。 1、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议决议而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据该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公司可以解散。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交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可见,当公司在依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议决议而解散的情况下,公司股东实际取得了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
?特殊情况下股东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股东怎么解除股东协议呢?从上文中可知,解除股东协议的一般流程就是先由公司的股东召开股东大会,然后再签署股东决议同意退股,并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即可。在股份转让前,应当先完成公司债权债务的清算,明确如何承担。这就是为您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国家征收土地怎么计算方法?
我们您都知道,我们国家有960万平方米,可以说得上地大物博,虽然如此,可是,许多土地得不到合理的配置,资源浪费,于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颁布......
·可以跟分公司签合同吗?
可以跟分公司签合同吗?可以跟分公司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
·根据法律规定退休可以贷款吗?
根据法律规定退休可以贷款吗?根据法律规定退休如果超过65周岁不可以贷款,退休人员没有工作,无法提供该证明,而退休金是不能作为收入证明的。如果退休......
·民事诉讼文书形成时间鉴定有哪些注意的问题
民事诉讼文书形成时间鉴定有哪些注意的问题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在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常常需要对一些证据比如文书形成的时间进行一个法律鉴定......
·一、遗属补助是不是遗产?
一、遗属补助是不是遗产?可以继承吗?遗属补助不属于遗产,没有办法继承。(遗产为被继承人生前获得的,此为死后获得的)但是一般是按照和死者生前关系......
·认定为无效合同如何处理
认定为无效合同如何处理一、认定为无效合同如何处理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
·一般合同债权的特点是什么
合同债权的特点是什么1、合同债权是请求权;合同关系是具有特定性的法律关系,债权人在债务人给付之前,不能直接支配给付客体,也不能直接支配债务人的......
·司法鉴定病历包括哪些内容
医疗纠纷日趋增多的今天,患者的维权意识也在日益增强。当患者对医院提出诉讼时,必然要出示一项最重要的证据,就是原告病历本。由于原告的病例是重要......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
·一、哺乳期的产妇离婚也要必须到庭吗?
一、哺乳期的产妇离婚也要必须到庭吗?哺乳期的产妇离婚诉讼案件,也必须到庭,但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女方主动提出的除外。办理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