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构成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构成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会如何追究责任?构成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的责任追究,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二、本罪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就国有公司、企业直接的主管人员来说,主要有以下一些表现,不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对市场需求不作可行性分析和论证,不听取各方面意见,独断专行,致使企业经营决策发生重大失误;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健全,对于损公肥私,化公为私,侵吞、侵占、私分、挪用公司、企业财产的违法犯罪现象置若罔闻;在经济交往活动中由于种种原因上当受骗后,不主动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违反规定动用企业资金炒股票、期货;违反规定批准拆借资金等。本罪属结果犯,徇私舞弊行为,只有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时,才构成犯罪。所谓严重亏损,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亏损足以使其丧失清偿到期债务的能力。导致严重亏损的原因很多,包括经营管理不善、天灾人祸、不可抗力等,但构成本罪客观方面的“严重亏损”只能是由于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徇私舞弊行为造成的。所谓破产,是指国有公司、企业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经债权人或债务人申请,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布其消灭的行为。对于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的行为,是需要根据其失职行为造成的恶劣后果来进行量刑判决处理的,对于具体事项的认定,还需要根据实际的违法事实来进行判定,特别是对于因个人失职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的,是需要从严进行处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委托律师公证遗嘱可以吗?
      一、委托律师公证遗嘱可以吗?可以的,也可以根据需求选择请不请律师。所谓公证遗嘱,一般是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


·货款欠条可以转让的法律条据
      货款欠条可以转让的法律条据一、概念解读以及哪些债权不能转让贷款欠条,也就是债权,债权人是可以将自己的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但法律明确禁止的三......


·玩忽职守罪的侦查机关是检察院吗
      玩忽职守罪的侦查机关是检察院吗一、玩忽职守罪的侦查机关是检察院吗?玩忽职守案件有检察院负责侦查,根据我国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自侦......


·诉讼时效中断的目的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断的目的是什么?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


·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是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是什么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


·如何写行政复议申请书,内容有哪些
      如何写行政复议申请书,内容有哪些一、如何写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名称:____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法定代表人:姓名......


·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关系吗?
      非全日制用工,是与全日制用工相对应的。生活中,我们大多数的工作都属于全日制的工作。相信对于全日制用工您都了解,其属于一种劳动关系。但是,大多......


·如果犯诈骗如何免于起诉?
      如果犯诈骗如何免于起诉?一、根据法律规定诈骗如何免于起诉?根据法律规定诈骗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况下免于起诉,诈骗是刑事案件;诈骗罪的追诉期为20......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保护的法律规定是哪些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保护的法律规定是哪些企业名称在企业申请登记时,由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核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使用,在规定的范围内......


·拆除违章建筑有赔偿吗?
      拆除违章建筑有赔偿吗?一、拆除违章建筑有赔偿吗?认定是违章建筑,无权主张拆迁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分配比例是什么?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分配比例是什么一、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分配比例是什么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