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协议书能补办吗

夫妻协议离婚的时候,需要在离婚登记时提交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表明夫妻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作出了约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有些夫妻离婚后,可能把离婚协议书丢失了。那么,离婚协议书丢失了应该怎么办?离婚协议书能补办吗?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书能补办吗
  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当夫妻的离婚协议书丢失后,请不要着急。离婚协议书丢失是可以补办的,您只要拿着您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另外如果您丢的只是一份离婚协议书,是不会影响您的再婚登记的,您直接按正常程序办理就可以。但是如果您丢失的是离婚证,那么您需要向民政局申请补办一本离婚证,再办理再婚手续。还要补充一点的是,如果您丢失的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是调解书,您需要去法院复印一份原件,加盖公章后,才能够进行再婚登记。
  二、离婚协议能否撤销?
  
  1、对离婚这一决定不能撤销
  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之后,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就正式解除。如果夫妻双方只是一时冲动离婚,之后又后悔,那么他们只能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进行复婚。
  2、一方以胁迫、威胁等方式强迫对方订立离婚协议可以就财产部分撤销
  签订离婚协议应遵照自愿、公平的原则,如夫妻任何一方以胁迫、威胁等方式强迫对方订立离婚协议,对方可以就财产部分主张撤销,该协议将依法被法院予以撤销而自始无效。但如果协议签订时并无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该协议则将被认定为有效,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持此协议强制执行。根据上文的介绍,如果离婚夫妻一方将离婚协议书弄丢了的话,此时可以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民政部门补办一份离婚协议书。实践中,离婚协议书可能会有大用处,因此当事人一定要注意小心保管。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任何的法律疑问,都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我们会根据你的具体问题进行解答,切实维护你的合法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法院可以指定监护人吗?
      法院可以指定监护人吗?不管是法定监护还是指定监护,都是以被监护人为中心,因此有关组织为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近亲属中指定监护人虽然不受......


·如果帮工的人因为帮他人工作身体遭受损伤
      如果帮工的人因为帮他人工作身体遭受损伤,被帮工的人应该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被帮工的人明确说不需要帮工的,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可以在受益范围内......


·被终审判决还能上诉吗?
      一、被终审判决还能上诉吗?中国的审判制度是两审终审制,二审就是终审了,不能上诉,法院开始执行。但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诉,申请再审,申诉期间不......


·暴力犯罪的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
      暴力犯罪的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一、暴力犯罪的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暴力犯罪的司法解释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寻衅......


·合同未写违约金怎么算,还可以主张赔偿吗?
      一、合同未写违约金怎么算,还可以主张赔偿吗?合同未写违约金还是可以主张赔偿违约金的。依据合同法规定,违约金金额及计算方法等均由合同签订双方......


·民法典录像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民法典录像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民法典录像遗嘱的有效条件是: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


·一、婚后奖金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要求均分吗?
      一、婚后奖金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要求均分吗?1、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要求均分婚后奖金,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


·仓单质押率及其影响因素
      仓单质押率及其影响因素一、什么是仓单质押仓单质押是以仓单为标的物而成立的一种质权。仓单质押作为一种新型的服务项目,为仓储企业拓展服务项目,......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吊销驾照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吊销驾照,终身不得再拿驾照。交通事故不管是不是全责只要逃逸都会被定位全责。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


·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什么
      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无证驾驶时出事故谁来进行赔偿
      无证驾驶时出事故谁来进行赔偿一、无证驾驶时出事故谁来进行赔偿道路交通事故事故中无证驾驶就一定负全责吗?这里涉及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问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