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非法运输弹药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运输弹药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 非法运输弹药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运输弹药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本罪的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个人或者单位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子弹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的;
  
  (四)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手榴弹一枚以上的;
  
  (五)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装置的;
  
  (六)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一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千克以上、雷管三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十米以上的;
  
  (七)具有生产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或者具有销售、使用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超过限额买卖炸药、发射药、黑火药十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十千克以上、雷管三百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百米以上的;
  
  (八)多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弹药、爆炸物的;
  
  (九)虽未达到上述最低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介绍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的,以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共犯论处。
  
  2、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数量达到本解释第一条第(一)、(二)、(三)、(六)、(七)项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五倍以上的;
  
  (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手榴弹三枚以上的;
  
  (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装置,危害严重的;
  
  (四)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弹药等危险品的使用和管理规定,对于犯罪分子非法运输弹药的行为,一方面是对国家安全造成了严重的侵犯,另一方面也对人民群众的财产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的侵害,相关情况可以基于上述立案标准进行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夫妻中的一方起诉离婚去哪里起诉
      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夫妻要是协议离婚的话,则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但要是诉讼离婚的话,则此时确定管辖法院就比较......


·按揭购房离婚后分割是怎样的按揭购房离婚后财产的分
      按揭购房离婚后分割是怎样的按揭购房离婚后财产的分割首先考虑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是否有约定,或是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房产的分割是否......


·右耳朵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职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伤之后是可以进行工伤鉴定,然后拿着有关部门开出的鉴定证明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的。当然,工伤鉴定的结果是根据工伤的具体情况而定......


·离婚两个孩子怎么判抚养权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
      离婚两个孩子怎么判抚养权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两个孩......


·没有证据可以报对方重婚吗?
      没有证据可以报对方重婚吗?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而且需要提供证据,如果没有相关证据,重......


·告诉才处理只能自诉对不?
      告诉才处理只能自诉对不?司法实践中,把“告诉才处理”案件错误的理解为自诉案件的做法,难以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有悖法律精神。审判实践中的“告诉......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金算遗产吗?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金算遗产吗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金不算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


·死刑缓期期满之后如何处理
      死缓,其实也就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而在两年缓期期满后,该如何处理呢?这个时候就要看犯罪分子在这段期间的时间表现如何了。关于死刑缓期期满之后如......


·转让申请放弃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哪些?
      转让申请放弃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哪些?新中国建立以来人们当家做主,我国实行土地所有制,因此很多人可以有一块地的使用权,但是对土地的转让、买卖要......


·不买房也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
      不买房也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但需要满足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只要符合规定条件,才可申请提取公积金,可申请提取的条件是:1、购买、建造、翻建、......


·大连开发区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手续有哪些?
      大连开发区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依据土地管理办法规定,大连市政府对国有土地转让做出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以登记作为生效条件,没有登记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