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是指保证公众安全地顺利出人、使用公共场所所规定的公共行为规则。公共场所根据本条所列举的主要有: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等。其他公共场所包括礼堂、公共食堂、游泳池、浴池、贸易集市等其他供不特定多数人使用的场所。公共场所具有公共性的特点,凡为不特定的多数人随时出入、停留、使用的场所,皆可认定为公共场所。所谓交通秩序,是指交通工具与行人在交通线路门安全顺利通行的交通正常状态。它是依靠交通规则维持的,公共场所与交通线路皆具有人员聚集量大、流动量大的特征,如果这种秩序受到破坏,就会出现混乱状态。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或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聚众是本罪客观方面的重要特征。所谓聚众,是指聚集众多的人参加,除首要分子外,参加活动的人往往是不确定的,人数可能随时有所增减。聚众扰乱,就是指由首要分子组织、策划、领导、指挥,聚集纠合多人,破坏公共场所秩序,堵塞交通或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至于这种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则可能是多种多样的。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通常包括在公共场所聚众拥挤、起哄闹事;在人群集结地进行煽动性讲演游说,静坐;冲击会场、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等公共场所;围攻、殴打公共场所维护秩序的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严重妨害社会正常生活或者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的行为,通常包括在交通要道上聚众长时间停留,堆积物品或设置障碍物,封锁出入通道,阻断交通,聚众拦截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聚众或者静坐,造成交通堵塞、秩序混乱;强占指挥设施,毁坏公共交通设施;以暴力或非暴力的手段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维护交通秩序,等等。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但只能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的首要分子,即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分子。对于一般参加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不以本罪论处。但是,如果一般参加者在扰乱活动中犯有其他罪行,如行凶杀人、伤人、毁坏大量公私财物等,应按其触犯的罪名定罪量刑。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行为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的目的,一般是制造事端,给有关机关、部门施加压力,以满足其某些无理要求。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的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认定标准,对于相关事项的处理,应当严格基于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对违法行为进行界定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员工自杀公司有责任吗
      一般来说没有责任,员工自杀不属于工伤。遇到员工自杀,用人单位应第一时间报警及通知家属,并通过录像、证人证词、物证等手段保留必要的证据。与家属......


·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装饰装修补偿标准是什么?
      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装饰装修补偿标准是什么?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装饰装修补偿参照标准一、住宅类别一:①墙:进口墙漆墙面或墙纸、局部......


·房屋租赁协议印花税怎么交
      最近有很多人咨询房屋租赁协议,在解答过程中发现印花税是您问得最多的地方,所以在这里我们就为您整理了房屋租赁协议印花税的相关内容,还有缴纳印花......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侵权纠纷怎么解决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侵权纠纷怎么解决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侵权纠纷的解决途径1、协商。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的办法解决......


·婚前财产公证有哪些步骤?
      婚前财产公证有哪些步骤?现代年轻人在财产分配上的思想比以前要改变很多,很多人在婚前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愿意在结婚前做财产公证,从而提高财产的......


·犯罪分子被公安批捕会判刑吗?
      一、犯罪分子被公安批捕会判刑吗?不一定,还要经过审查起诉程序,确定是否提起公诉。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


·因一方重婚离婚财产怎样判
      因一方重婚离婚财产怎样判夫妻因为一方犯重婚罪而离婚的,一般还是应当夫妻平均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协商达成一致,那么也可以一方多分财产,而相应......


·大家知道深圳二手房买卖合同是怎么写的吗
      您知道深圳二手房买卖合同是怎么写的吗?其实不管是在哪个地方购买二手房,在实际约定二手房买卖合同内容的时候都是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的,而这样的......


·一、一般起诉离婚是当庭宣判吗?
      一、一般起诉离婚是当庭宣判吗?这个不确定,有可能当庭宣判的,也有可能择日宣判。主要看案件的难易程度及法官的自由裁量。离婚民事纠纷案件是否当......


·民法典第31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典第31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对于《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一条比较感兴趣。那么,民法典第31条的法律......


·led灯具购销合同范本是什么
      led灯具购销合同范本是什么一、LED灯具购销合同LED灯具购销合同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甲方:乙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