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投案有什么要求
一、什么是自动投案
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归案之前,出于本人的意愿而主动向司法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置于司法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接受进一步交待自己犯罪事实的行为。
二、自动投案的要求
(一)投案行为必须是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这是自动投案的时间规定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是指:
1、犯罪事实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之前;
2、犯罪事实已被司法机关发现,但犯罪分子本人尚未被司法机关发现之前;
3、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均以被司法机关发现,但司法机关尚未对犯罪分子采取讯问或强制措施之前;
4、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尚示被司法机关发现,仅因犯罪分子形迹可疑而被审查、教育主动交待的,也符合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的情形。
(二)投案行为是犯罪分子的意志所决定的,这是自动投案是否成立的关键,犯罪分子的意志所决定的,是指犯罪分子在前述的时间规定内,由犯罪分子自己的意志决定投案行为,他有以下几种表现:
1、真诚的认罪、悔罪、争取从宽处罚;
2、经家长、亲朋好友规劝而投案;
3、社会力量迫使其投案。
(三)必须是向司法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这是投案自首的实质性条件。这里所指的司法机关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个人是指犯罪分子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其他有关负责人。
(四)必须是自愿置于有关司法机关或者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待犯罪事实。
三、应该向哪个部门自动投案
并自愿置于其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代犯罪事实,并最终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裁判。如果犯罪分子就近向所在单位、城乡基层机关或其他有关人员投案,也可认为是自动投案,但其主观上必须出于自愿、主动。
通过上文对自动投案的分析介绍,相信您此时已经知道我国对自动投案是怎样要求的吧。根据规定,此时是犯罪分子主动向公安、检查、司法审判机关投案,而只有做出了认定之后,才能作为自首情节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工伤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可以做吗
随着法律体系的完善,劳动者在受伤时会主动维护自己的权利,申请工伤鉴定。工伤鉴定关系到工伤等级的确认和赔偿金额的确认,对于受伤工人来说当然是越......
·公务员可以投资入股吗,会有什么惩罚?
公务员可以投资入股吗,会有什么惩罚?一、公务员可以投资入股吗1、公务员是不可以投资的,《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
·一、自诉重婚罪能得赔偿吗?
一、自诉重婚罪能得赔偿吗?夫妻一方以一方重婚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调解不成,应准予离婚,原告要求赔偿的,法院应采纳,至于具体赔偿多少,还是要......
·彩礼返还比例怎么算,怎么承担彩礼返还的举证责任
通常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请求,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但即使可以返还彩礼,其实很多时候都无法全数返还了。可能此时当事人......
·债权债务区别是什么?
债权债务区别是什么?一、债权债务的区别是什么呢?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
·哪些财产是不可继承的
当家里的亲人去世后,料理完了身后事一般就会涉及到财产的继承问题。有的人不太清楚法律中的规定,于是认为只要是亲人的财产,那么都可以继承。但其......
·请求保全的财产价值高于诉讼请求的标的可以不?
请求保全的财产价值高于诉讼请求的标的可以不?保全财产的价值应与诉讼请求的数额相当,原则上小于或者等于诉讼标的额。当然也有例外情形,例如对于不可......
·法院不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法院不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怎么认定"/>合同诈骗罪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怎......
·监控工程质保期合同中质保金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监控工程质保期合同中质保金的申请流程是什么监控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是十分常见的,是我们生产生活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屏障。监控的安装并不是为了侵......
·一、二手房买房过户流程有哪些?
一、二手房买房过户流程有哪些?1、看房:买方看房、买卖双方初步洽谈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事项,一般买卖双方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买卖双方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