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国际贸易合同的意义有哪些

国际贸易合同的意义有哪些 国际贸易合同的意义:
  1、国际贸易合同是各国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开展货物交易最基本的手段。这种合同不仅关系到合同当事人的利益,也关系到国家的利益以及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因此国际贸易合同具有重大的意义。
  2、国际贸易合同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是联系双方的纽带,对双方具有相同的法律约束力。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必须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否则就是违反合同,即违约。当违约造成损失或损害时,受损害方可依据相关适用法律提出索赔要求,违约方必须承担造成的损失。如果一方因客观原因需要修改合同的某些条款或终止合同时,必须提请对方确认。如果对方不同意修改或终止合同,除非提请方证明出现了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否则,提请方仍需履行原合同。
  国际贸易合同争议的仲裁案件中,许多争议需要首先根据适用的法律及国际公约来认定合同的效力。因为合同是否有效直接影响着国际仲裁的过程和结果 一个国际贸易合同的有效订立,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合同当事人须有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 合同订立的形式和内容必须合法;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合同当事人之间要通过要约与承诺的方式达成一项可履行的协议。在合同制定时还要遵循以下原则:
  1、平等原则,也就是签合同的双方都要在平等情况下进行,并履行和遵守平等的义务和权利。
  2、诚信原则,也就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双方都要以诚信对待,不得存在有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
  3、遵守法律和公共秩序原则,也就是在合同签订的时候,双方的合同条款等等,不得违背法律和公共秩序。
   国际贸易合同的意义可以使贸易各方的利益得到维护,但是在贸易中难免出现一些问题,在进行国际贸易之前一定要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内容,以免造成您的利益损失。如果您已经在贸易中出现了法律问题并且上面的回答不能够解决您的问题,您可以在进行法律咨询或者求助寻找律师解决您的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刑事诉讼法移交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移交起诉的条件是什么?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


·借条只有签字没有手印有效吗?
      借条只有签字没有手印有效吗?1、只有签字,没有按手印的借条,是有效的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


·一、盗窃不构成犯罪拘留多久偷窃公私财物没有达到盗窃罪立案标准
      一、盗窃不构成犯罪拘留多久偷窃公私财物没有达到盗窃罪立案标准的,自然不会给予刑事处罚,但这毕竟也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因此往往会给予......


·诉前财产保全执行相关问题有什么规定?
      诉前财产保全执行相关问题有什么规定?诉前财产保全执行相关问题的法律规定主要有:《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


·逾期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纠纷如何处理
      逾期终止劳动合同分三种类型,一为依法应当逾期终止的;二为约定可以逾期终止的;三为法定不允许逾期终止的。法定可以逾期终止的,包括:1.劳动合同制工......


·丈夫意外死亡遗产继承顺序怎样办理
      丈夫意外死亡的遗产应该由第一继承人继承,没有的应该由第二继承人继承。《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微信在当代社会十分的受欢迎,因为它既可以作为社交软件进行聊天
      微信在当代社会十分的受欢迎,因为它既可以作为社交软件进行聊天,也可以在购物的时候金钱支付的,但是微信也有一些弊端,那就是很容易在玩微信的时候......


·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有哪些
      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有哪些生活中总会有人触犯法律,挑战法律的权威。那么对于这一类人,当然是要给予适当的惩罚才可以保证市场的有序进行,保护法律......


·城管对占道的罚款是多少
      需要看案情。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城管条例的规定,具体罚款金额根据实际违法行为的程度认定。一般占道经营由市政工......


·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怎么办?一是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


·离婚法律规定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
      夫妻双方离婚,并育有子女,虽然本身的婚姻关系终结了,但是夫妻双方作为父母应给到子女的抚养费还是必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进行支付的,而且法律也同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