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漏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在确定劳动关系中最重要的形式就是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同时为避免今后出现纠纷时可以有所凭据。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会出现用人单位漏签劳动合同的情况,这时不少人就问了:漏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为了帮助您解决疑问,的我们帮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以下是具体内容: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没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1、《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2、不签劳动合同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双倍赔偿?
  劳动者同意并且积极和公司签合同,但是公司拒绝签订;
  未签合同的情形发生在2008年2月1日以后;
  并且从进入公司满1个月后即第2个月开始计算。
   3、劳动者不与公司签订合同
  公司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才需要承担支付每月2倍工资。
  如果是劳动者故意或者不愿意与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不适用该条款。
  职工故意或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则不能获得2倍工资。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越长、耗费的成本越高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需要自次月起向劳动者每月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也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期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是劳动者不愿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同时该法还规定,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超过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支付双倍工资外,还将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只有与劳动者补订书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种选择。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放任为签订劳动合同的状况不采取措施的,到员工的服务期限届满一年时,公司将不得不认可其与员工之间已经事实形成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
  从上文可知,对于漏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这一问题,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是先申请让用人单位进行补签劳动合同,如果出现拒签合同的情况,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并且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偿。如果您遭遇了这种情况,我们建议您可以向律师咨询,您能获得更多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在我国公司注册费用要多少
      在我国公司注册费用要多少钱?现在有很多有创业梦想的年轻人,他们为了实现自己的抱负,会选择注册一家公司进行创业,那么注册公司,就要了解注册公......


·劳动合同没有盖骑缝章,合同还有法律效应吗?
      劳动合同没有盖骑缝章,合同还有法律效应吗?骑缝章就是为了防止换页特意加盖的,但是没有骑缝章的话不影响法律效力,合同依旧是成立的。合同和总公......


·一、驾驶证因为醉驾吊销五年合理吗?
      一、驾驶证因为醉驾吊销五年合理吗?合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


·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效力怎么认定?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合同在生活中越来越常出现,不过犯罪人员利用合同诈骗的手段也越来越多,我们知道,合同一......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方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


·监护权
      监护权子/女从本协议生效时开始,随甲方生活,由甲方行使子女监护权。二、抚养费乙方每月给子女生活费__________(建议__________元),每季给......


·构成不作为犯罪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构成不作为犯罪的必要条件有哪些一、构成不作为犯罪的必要条件有哪些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去实施自己有义务实施且能够实施的行为。不作为是......


·卫生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卫生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是怎样的?老百姓到医院看病的时候,如果遇到误诊的情况,可能导致医患纠纷,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卫生局申请调......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


·私闯民宅言语恐吓两天后报警有用吗?
      一、私闯民宅言语恐吓两天后报警有用吗?私自闯入他人住宅,受害人可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确定案件性质。一般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有关内容是哪些?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有关内容是哪些?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是归国家所有的,公民可以拥有使用权。但是在进行土地使用的时候,也是有相关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