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车位变更合同中的车位产权问题解释

车位变更合同中的车位产权问题解释 一、车位变更合同中的车位产权问题
  一些地方规定某些地下停车位的建筑面积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划用途建造地下停车位,并和地上建筑物一样要计入整个宗地上的建筑面积。因此,该种停车位可拥有独立的产权,此类地下停车位可单独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也可以与购买的商品房合并核发房屋所有权证。此种地下停车位开发商有权予以出售、出租。通过买卖而拥有产权的业主虽然无须缴纳车位使用费,但仍应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或车辆看管费。业主在签订买卖合同的同时也要注意车位的产权年限。
  注意:
  1、在购买地下车位时要留意合同细则中是否明确有人防工程的使用规则,同时要明确车位是否具有受法律保护的产权。占用人防工程的车位不同于普通车位,它的特殊性在于车位拥有者要在战争发生的时候无条件把车位交给有关的防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2、产生了租赁关系的车位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20年,如果超过20年,超出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业主在与开发商签订车位租赁合同的时候,凡是租赁年限超过20年且不向业主声明超出年限不受法律保护的,业主都可以依法追究开发商的责任。
  虽然目前现行的法律没有对车位、车库的归属做出明确规定,但是多次因车位引发的案件审判结果表明,凡是购买的车位不属于人防工程,只要由开发商投资建造,建造成本也未摊入住宅商品房及其他车库的成本中,而且地下车位的面积未计入公摊面积,那么即使没有产权证,该小区业主所购买的地下车位也受法律的保护,当签订使用权租赁合同时,切记最高租赁年限为20年
   二、有产权车位与没产权车位的区别:
  1、有产权的车位产权年限一般为70年,无产权的车位只有使用权20年。
  2、有产权车位可以交易,无产权车位只能出让使用权。
  3、有产权车位是可以登记在房产证上的,你可以在卖房的时候跟房子一起卖,还跟房子一起会升值。
  4、没有产权的就只是租赁或者给你长久租用权,只能转租,不能买卖。
   车位变更合同中的产权问题涉及到很多方面的法律问题,不是我们几句话能解释清楚的,在与人或单位签订车位变更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遇到不明白的问题时要找专业的律师帮助,的律师随时欢迎您的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盗窃罪保护的法益是什么意思?
      其实在我国法律上有很多专业的词汇平时我们根本就接触不到,并且就算真的涉案其中,对于案件当中存在的某些实质性的问题这也是我国司法界工作人员要仔......


·离婚后一方欠下的债务该如何还
      离婚后一方欠下的债务该如何还夫妻共同债务主是指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为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以及为了给家庭成员治病所负的债务。对于这种债务,即使......


·综合工时制员工要加班吗
      通常公司的员工实行的都是八小时工作制,但实践中,可能受特殊工作情况或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而需要采取综合工时制,也就是要安排职工连续作业。那......


·常见的劳动争议仲裁请求事项有什么?
      常见的劳动争议仲裁请求事项有什么?一、常见的劳动争议仲裁请求事项有什么1、劳动仲裁申请书的请求事项就是申请劳动仲裁的目的是什么,要求是什么......


·哪些情况下能够免除死刑
      哪些情况下能够免除死刑杀人偿命,是传统的说法,但在现代法制发展的大趋势下,将逐步减少死刑。虽然有很多国家已经废除了死刑,但我国依然保留了死刑......


·
      一,离婚案件中恶意转移财产罪是怎样界定的对于界定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


·伪造账目偷税漏税的罚金是怎样规定的?
      一、伪造账目偷税漏税的罚金是怎样规定的?伪造账目偷税漏税的罚金一般都是五倍,并且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


·杞县非法集资逃跑是怎样进行量刑的
      非法集资这种犯罪违法的活动,虽然国家各级政府都加大了对非法集资的打击和查处,但是仍有一部分比较猖獗的犯罪分子在顶风作案。当集资活动被侦办以后......


·一、婚内怀了别人的孩子是否是重婚罪?
      一、婚内怀了别人的孩子是否是重婚罪?婚内怀了别人的孩子不一定就是重婚罪,因为是否构成重婚,法律上有严格的规定。法律上的重婚,不等于通奸和出轨......


·后履行抗辩权的概念是什么?
      后履行抗辩权的概念是什么?合同履行中有三大抗辩权,分别是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而后履行抗辩权,顾名思义,和先履行抗辩权是......


·寻衅滋事自守怎么处罚?
      寻衅滋事自守怎么处罚?一、寻衅滋事自守怎么处罚?寻衅滋事罪,处刑一般在五年以下,要根据犯罪事实、犯罪的结果、犯罪手段及悔罪表现等各情况量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