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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最新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条 【私放在押人员罪】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致使依法可能判处或者已经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2)3次以上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或者一次致使3名以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以后,打击报复控告人、检举人、被害人、证人和司法工作人员等,或者继续犯罪,危害社会的;(4)其他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凡具有上述情形的行为人,即应当予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四百条第二款规定,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在押(包括在羁押场所和押解途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致使依法可能判处或者已经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2、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3人次以上的;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以后,打击报复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被害人、证人和司法工作人员等,或者继续犯罪的;4、其他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对于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尤其是司法机关的人员因失职行为而导致在押人员脱逃的行为,是属于严重的损害了司法机关对相关案件的审理权益的行为,特别是对于脱逃的人员如果还造成了严重的犯罪事实,是属于达到了立案标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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