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般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一般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 在民事、行政的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行政的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的具体方式多种多样,有的是故意伪造、搜集证据材料;有的是引诱、贿买甚至胁迫他人提供伪证;有的是篡改、毁灭证据材料;有的是故意歪曲理解法律甚至无视法律规定;有的是违反诉讼程序,压制甚或剥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等等。(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实际能构成本罪的主要是那些从事民事、行政的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因为只有他们才能利用职权而枉法裁判,具体包括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及助理审判员等。(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背了事实和法律属枉法裁判但仍然决意为之。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如果由于过失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及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应定玩忽职守罪。司法职员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的过程之中,是不得实施伪造与按照有关的证据、不得适用错误的法律规定来审理案件的,否则一旦此种故意违法的行为,导致了案件当事人的权益被严重侵犯,那么此司法职员就涉嫌犯了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是相对而言的,也会有一定的相关申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是相对而言的,也会有一定的相关申请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这个会有一定的审查,具体过程也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


·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
      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计算......


·离婚了再婚登记需要带离婚证么
      离婚了再婚登记需要带离婚证么需要看再登记结婚的一方,之前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如果是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


·增加抚养费代理词有几部分组成?
      增加抚养费代理词有几部分组成?代理词无法定的固定格式,但有大体通用的文章结构,一般的代理词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一)首部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


·公司偷税漏税100万金额大吗?
      公司偷税漏税100万金额大吗?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


·工商局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吗
      工商局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吗?1、工商局是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执行主体。具有强制执行权的主要是法院;公安机关、税务机关......


·虚假出资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虚假出资股东承担什么责任?在股份所有制公司中,是存在有不少的股东的,股东常常以出资人的身份参与公司的分红。作为股东来说,对于出资的义务是必须......


·上海抚养费最高多少,是怎么规定的?
      上海抚养费最高多少,是怎么规定的?1、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


·购房中介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购房中介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1.通过中介买房一般会有两个合同。2.“买卖居间合同”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主体是卖方、买房及中介据检方,和“房屋买卖合......


·2023年办理商标续展期限是多久?
      2023年办理商标续展期限是多久一、办理商标续展期限是多久?册商标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届满一年后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


·行政处罚法应该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处罚法应该回避的情形有哪些行政处罚法规定,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所谓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执法人员本人是当事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