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借条带还款日期可以提前还款吗?

借条带还款日期可以提前还款吗?借条带还款日期可以提前还款,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五百三十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二、借条中约定还款日期吗?借条中可以约定还款日期,也可以不约定,借条上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债务人可以随时返还;债权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若是债权人主张约定11年年底还清债务的,应当出具相关证据。且债权人这样主张的,若无中断诉讼时效的证据,则已过诉讼时效,债务人可以主张诉讼时效抗辩。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201.01.01生效)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三、借条日期到了对方没有还钱怎么办?借条上的还款日已经过期了,而且中间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这个借条已经过诉讼时效。债权人仍然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要求债务人还款。如果债务人可以提出借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那么法院可以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债权债务人协商还款的事情,然后通过还款协议,再次重新约定,达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双方没有办法协商,那么债权人考虑向债务人发一封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债务人在通知单签字或者盖章,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不少债务关系在确定的时候,债务人、债权人之间就已经协商确定了还款的期限、债务关系存续期间是否需要支付利息等的相关事项。若是债务关系建立时,若是约定了还款的日期,那么借款人不管是想提前还是延后还款,都是需要与债权人协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执行移送管辖申请必须具有哪些条件?
      执行移送管辖申请必须具有哪些条件?执行移送管辖申请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移送管辖是指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院对该案无管辖权的,依照规定将案件移送给......


·退休人员被撞有误工费的依据是什么
      退休人员被撞有误工费的依据是什么?我们认为对于退休人员的误工损失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考虑。一般情况下,受害人是退休人员的,其退休工资不会因发生事......


·企业收购存在哪些风险
      企业收购存在哪些风险企业之间的收购行为是建立在企业法人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的一种等价值的交换,那么企业收购的方式有哪些,而企业在收购的过程中又会......


·快递超时间怎么赔偿?快递丢失赔偿需要多久?
      快递超时间怎么赔偿?快递丢失赔偿需要多久?一、快递超时间怎么赔偿同城快递服务时限不得超过24小时,国内异地快递不得超过72小时;同城快递延误时限为......


·一、遗产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
      一、遗产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


·咱们都知道
      咱们都知道,开车需要考取驾驶证,现在不管有车没车的人都要去考个驾照,但是总有一些投机倒把的人,认为自己技术好会开车就可以没有证上路,对于无证......


·消费者知情权概念是什么?
      消费者知情权概念是什么一、消费者知情权概念是什么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根据《......


·一、三期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
      一、三期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用人单位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女......


·未成年诈骗罪可以缓刑吗
      如果符合条件的,可以判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


·合同倒签有效吗?
      合同倒签有效吗《劳动合同法》并未禁止倒签劳动合同的行为,如果双方同意倒签,实际也是双方对此前劳动关系的确认。一、什么是合同倒签合同倒签是指合......


·质押合同的性质是怎样的
      质押合同的性质是怎样的?质押属于实践合同吗?一、质押的定义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