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借条律师费诉讼费怎么写?

借条律师费诉讼费怎么写?涉及到借条中对律师费或者诉讼费进行认定的,显然是需要在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书写,借条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书写: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个身份证号码;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等约定;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7.如数额较大也应注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记录。二、借条的身份认定首先,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借条中债务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当债权人索款时则以不是本人笔迹为由,拒绝偿还。如借条为打印稿,在借款人署名栏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签名、盖章、按手印。其次,如果借款人同时又是某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话,债权人一定要明确债务人是该借款人本人还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业。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业从事包括付款在内的民事行为的。如果债权人不对债务人的身份加以明确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直接的后果是,债权人在日后的诉讼中,将不得不面对公司或企业与借款人之间的相互推诿,从而为债权的实现带来麻烦。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在借款给朋友时,最好能够留下他的身份证复印件,从而为日后可能发生的诉讼做好准备。所以借条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填写。妥善保管借条。要特别注意防止借条被盗、丢失或受污染,保管的地方要安全、可靠,不易潮湿,也不能与化学物接触。同时,最好复印几份,在以后催款时,可先向借款人出具复印件,以确保原件的安全。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借条在达成一致意见后就是可以具备法律效力的,但相关涉及到具体的内容,如发生矛盾纠纷后提出起诉的具体诉讼费以及律师费,是需要按照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判决处理的, 具体情况由法院进行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广东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法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使得广东人民对土地的使用有个明确的了解,为此制定了广东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的相关法规,清晰了确定了使用土地的使用方式、出让、租赁方式,保证......


·取保候审醉驾保证金要不出来
      取保候审醉驾保证金要不出来醉酒驾驶不交保证金,需要提供保证人,否则无法申请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


·婚前房产增值,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


·行政不作为情况有哪些?
      行政不作为情况有哪些1、第一种表现是最初应当作为的行政机关不作为,特定相对人不服,申请复议机关复议,复议机关逾期不复议。对于两级机关不作为的行......


·正常借钱给人利息多少
      个人借款的利息由双方约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


·国庆节加班三天 可以拿三倍工资又补休吗?
      我国法律在不断健全,我们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国企等重大节日的死后加班,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我国相关法规规定轮班制员工在......


·苏州他项权证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当中,办理他项权证,往往都是跟房屋贷款,抵押的时候有一定的联系,因为他项权证就是证明,确实存在着抵押的一个状况,你的贷款已经还完的......


·共同海损的概念,表现形式是什么?
      共同海损的概念,表现形式是什么?一、共同海损的概念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它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


·轻伤二级没谅解能判缓刑吗
      轻伤二级对方不谅解的,法院仍有判缓刑的可能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所规......


·明星用艺名签合同合法吗?
      明星用艺名签合同合法吗?一、明星用艺名签合同合法吗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当事人,如果是自然人的,就是身份证件上载明的人,用......


·一、应该怎么办监护人公证?
      一、应该怎么办监护人公证?当事人应当亲自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本人的身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