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过失犯罪主观上有过错吗

随着法律的完善,我们也越来越注意法律上的人性化。那么,过失犯罪主观上有过错吗?这引起了很多人的疑惑。过失犯罪是在过失心理下支配而构成的犯罪行为,网站接下来分析解答这个问题。
  
  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犯罪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两种类型。过失犯罪主观上是有过错的。
  
  (一) 从特征上看
  
  1、实际认识和认识能力相分离。
  
  2、应为行为和实际所为不一致。
  
  3、主观愿望与客观效果相矛盾。
  
  (二) 从构成要件看
  
  1、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持根本否定态度心理。
  
  2、行为必须发生了危害结果,从刑法分则的规定看,这些结果一般都是较为严重的结果。刑法第330条和第332条除外(由于过失犯罪是结果犯,只有特定结果发生了,才成立犯罪)。
  
  3、必须有处罚该类过失犯罪的分则性明确规定。
  
  (三) 从性质上看
  
  1、过失犯罪行为本身蕴涵着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可能性,它是可能危害社会的行为。
  
  2、过失犯罪行为本身是错误行为,即属于不适当的、应当受到谴责的行为。
  
  3、一般情况下,过失犯罪只有在造成了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时刑法才将其规定为犯罪,行为人才承担刑事责任,所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是表现在主观意志上,而是体现在客观效果上。
  
  (四)定性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的区别
  
  1、主观方面明显不同。
  
  2、结果在定罪时所起作用有所不同。
  
  3、从处罚方面看,过失犯罪的法定刑明显低于故意犯罪。
  
  由于过失的主观恶性明显小于故意,所以刑法对过失犯罪的规定不同于故意犯罪,具体如下:
  
  1、过失犯罪均以发生危害结果为要件,而故意犯罪并非一概要求发生危害结果。过失犯罪情况下,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既不追求,也不放任,而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却轻信能够避免,主观上根本反对发生这种危害结果,因而主观恶性较故意犯罪要小得多
  
  2、 刑法规定“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责任”,“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体现了刑法以处罚故意犯罪为原则,以处罚过失犯罪为特殊的精神。过失犯罪只有当行为已经给社会造成危害结果的情况下,才能构成犯罪。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就不存在过失犯罪
  
  3、刑法对过失犯罪规定了较故意犯罪轻得多的法定刑。过失犯罪只有在刑法分则条文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能负刑事责任。如果刑法分则条文没有规定的,无论某一过失行为危害程度如何,都不能构成犯罪。
  
  从以上三方面,我们就可以看出“过失犯罪主观上有过错吗?”这个问题的答案。过失犯罪也是犯罪的一种类型,他已经在刑法分则上有了明确的规定。无论是疏忽大意的过失还是过于自信的过失,造成的后果也许都是我们不能够或者是要牺牲代价承担的。所以,遵纪守法,依法行事是非常重要的,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交强险在外省可以买吗
      车辆交强险可以在异地买。异地买车险还是存在很大的风险。首先是投保的风险。如果在本地通过相关渠道购买异地交强险保单就违反了交强险条列的规定,将......


·涉嫌妨害公务如何不予批捕
      一、涉嫌妨害公务如何不予批捕?1、一是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二是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


·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怎么处理法律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由公安机......


·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一样吗?
      我国法律对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一样吗做了明确的规定,同时两者有着一定的区别,但是不管是服务期还是劳动合同期限,对于劳动者来说都是有一定的使用范围......


·一、对于醉驾案底可以撤销吗?
      一、对于醉驾案底可以撤销吗?不可以;被判处拘役的,属于犯罪。犯罪案底无法消除。因为犯罪案件的卷宗要形成档案,保存备查。即使相关档案材料到达保......


·对公职人员行贿未遂有什么处罚
      一、行贿未遂有什么处罚行贿罪是一个数额犯,行贿的数额必须是达到较大才能构成犯罪,所以行贿未遂的,一般不宜以犯罪论处。但如果是认定行贿未遂也构......


·共同财产范围是怎么样的?
      共同财产范围是怎么样的?共同财产范围是怎么样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


·对于交通人伤起诉状怎么写?
      对于交通人伤起诉状怎么写?一、对于交通人伤起诉状怎么写?原告:______被告:______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


·公司申请破产员工怎么办
      公司申请破产员工怎么办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我们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所以我们要在有限的时间里,做无限的可能的事情。也许可能会......


·冒充僧人诈骗招摇撞骗的怎么处罚?
      冒充僧人诈骗招摇撞骗的怎么处罚?一般是以诈骗罪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金吗?
      一、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金吗?1.劳动者可以解除合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